Z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2021年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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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2924404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06-20 16:25:00
文  号: ​罗府办发〔2021〕5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2021年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2021年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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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办发〔2021〕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有关部门:

《罗甸县2021年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甸县2021年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州、县关于推进“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结合我县农村卫生厕所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整村推进、分类示范、以奖代补”的原则,到2021年11月底,完成2000户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任务,确保行政村常住农户实现改厕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制定方案,落实任务。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之举和核心之策。今年,州下达我县改厕任务2000户。各乡镇要在搞好农村厕所摸底调查基础上,综合考虑村组地理条件、农户经济水平和生产生活习惯等因素,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的规划,紧扣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因地制宜,制定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保障措施,确保逐村逐户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一户厕标准,确保质量。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卫生设施设置规范等行业技术规范,加强厕所规划设计。农村卫生改厕原则上要进院入室,禁止在水体周边建造厕所,禁止厕所污水直接排入水体。按照户厕使用面积不小于2.25平方米,并达到“四有”(有门、有窗、有墙、有顶)和具备“两池一洗”(化粪池、便池和冲洗设备)的标准实施建设。

(三)大力宣传引导,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坚持农民投入为主、政府奖补为辅原则,实行农户自筹自建,政府政策引导,不搞大包大揽建设农村户厕,各乡镇要宣传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卫生厕所改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改厕工作顺利进行。

组 长:朱 泉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大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邹昌林  县政协副主席、县乡村振兴局负责人

黄仕龙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罗承俊  县财政局局长

罗福家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邓 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许治高  县生态移民局局长

何高东  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局长

吴小兰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何顺刚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 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姚登阳  县乡村振兴局班子成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黄仕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相关工作,确保“厕所革命”工作有序开展,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宣传,长效管护。充分利用媒体、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文明如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农村改厕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及时报道农村改厕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营造农村改厕工作良好氛围,切实做到“厕所改的好、群众用的好”。

(三)强化调度,严格督查。农村“厕所革命”实行月调度制度。各乡镇每月20日前向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上报改厕进度,做到县、乡(镇)、村三级数据一致,并存档备查。将改厕工作纳入县督查督办、乡村振兴和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结果,督查结果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罗甸县2021年农村卫生厕所任务分解表


罗甸县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

目标任务数(户)

备注

1

龙坪镇

400


2

边阳镇

380


3

沫阳镇

200


4

逢亭镇

285


5

罗悃镇

160


6

木引镇

300


7

茂井镇

190


8

红水河镇

40


9

凤亭乡

45


合计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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