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2020年庭院经济滚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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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240480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4-01 17:00:00
文  号: 罗府办发〔2020〕2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2020年庭院经济滚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2020年庭院经济滚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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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办发〔2020〕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财政局、林业局:

《罗甸县2020年庭院经济滚动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0年第2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罗甸县2020年庭院经济滚动发展实施方案》

2020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罗甸县2020年庭院经济滚动发展实施方案

庭院经济是农民以自己的住宅院落及其周围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农业土特产品和有关服务的经济。为助力我县脱贫攻坚战,促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主管、技术依托和实施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技术依托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项目建设性质及期限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期限:3个月,2020年4月1日—6月30日。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点涉及9个乡镇10个村,分别是:边阳镇栗木村、茂井镇大亭村、木引镇摆落村、凤亭村交吾村、逢亭镇祥脚村、沫阳镇大井村、龙坪镇罗化村和八木村、红水河镇保上村、罗悃镇干村村。

四、建设内容

立足资源条件、经济基础和市场需求,根据“因户施策,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制定庭院经济发展规划。按照“一主两小”的模式,选好选准1个主导品种,辅以发展小种植、小养殖,最大限度地利用能够利用的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和庭院空间,发展各村独居特色的庭院经济,实现户年均增收10000元以上。

(一)发展模式

1.种植型。以庭院内外空地为主,因地制宜种植花卉、蔬菜、果树、中药材等多种经济价值高、效益好的品种。在种植过程中,需注意“喜光和耐荫作物”“高杆和矮杆作物”“紧凑型和松散型作物”等搭配。将各家各户的庭院种植化零为整,整合成一定规模,按照“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向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1)蔬菜种植。利用庭院内外空间发展以西红柿、辣椒、白菜、南瓜、佛手瓜、魔芋等时令蔬菜。

(2)果树种植。利用庭院内外空间种植火龙果、脐橙、椪柑、杨梅、蜜柚、梨子、百香果、樱桃、李子、葡萄、无花果等果树。

(3)药材种植。利用庭院内空间种植砂仁、岩黄莲、钩藤及花椒等特色药材。

2.养殖型。利用房屋内外地面与空间及林地等发展鸡、鸭、鹅、兔、猪、牛、鱼、蜜蜂等生态畜禽。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1)家畜养殖。利用庭院内外空间饲养猪、牛、马、羊等牲畜,需建成单独的养殖圈舍,不能与住房混合。饲养鸡、鸭、鹅等家禽,需通过围网、搭棚建成简易养殖圈舍。

(2)蜜蜂养殖。具备蜜蜂采摘条件的村,饲养蜜蜂需具备一定的养殖管理技能,蜂群与蜂箱要有一定的规模。

3.种养结合型。利用房屋内外地面与空间及林地等合理配置,适度发展以种植、养殖结合的农业类别。

(二)基础设施

菜池、围栏、圈舍等基础设施,各户可根据自家居住环境,按照简洁大方、美观实用的原则,选择相对一致的样式进行建设。为不影响农户居住环境,必须围栏、围圈养殖,不得放养。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427.5万元,全部为广州市对口帮扶资金。涉及项目实施的10个村,每个村分配项目资金42.75万元。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采购种苗、种畜等生产物资和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为项目资金的1%);小菜池、圈舍等基础设施由农户自筹解决。

六、项目实施

(一)实施方式。采取“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实施,项目资金下拨到乡镇后,乡镇根据示范村实施规模将资金量化到村。

1、项目所在村统计本村发展庭院经济户数、品种和规模并报乡镇,原则实现全村覆盖。

2、乡镇按照《广州市对口帮扶黔南州扶贫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评审批复通过后,由村合作组织农户开展庭院经济种养殖工作,将项目具体落实到村到户。

(二)资金使用方式。项目由村合作社组织实施,将广州市对口帮扶资金量化到本村贫困户入股村集体合作社,合作社需按资金的5%进行分红量化到贫困户,分红资金由实施项目村落实分配到户。合作社与发展农户签订相关协议,采取赊用还一体化”模式滚动支持发展,农户可一直滚动发展。

(三)项目验收。庭院经济产业项目建成后,按照“村级组织初验合格→向镇级申请验收→镇级组织验收合格→向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复查验收→县级开展复查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建立项目档案”的流程组织验收。

七、项目保障措施

(一)项目实施保障

(1)组织领导措施。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分管领导及项目区联系领导为副组长,镇级相关部门和项目区驻村干部和村级班子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总体规划、项目协调、资金整合、方案审定、检查验收等工作。

(2)技术保障措施。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项目区群众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管理水平。由县级相关业务部门从事种植、养殖专家作为技术顾问,对项目实施给予咨询、指导、培训等方面支持。

(3)保险保障措施。庭院经济发展的产业参照全县各产业方式入保农业保险,即由村合作社统筹作为承保主体,签订保单,形成保险公司面对村集体,村集体面对农户的入保模式。如:村合作社对各家各户养殖生猪、鸡进行统计后,统一入保中央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同时,在销售方面采取国有平台公司、村合作社订单回收农户产品的方式,解决销售问题。

(二)项目资金管理

(1)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实行三专管理(专账、专户、专人)确保专款专用。

(2)严把项目资金支出,确保项目圆满完成,实行专账管理使用,严格报账制度,严禁挪用截留。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确保及时拨付,严格发票管理制度。

(三)档案管理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图片、文字材料等相关痕迹资料由村民委员会安排专人收集专人管理,按照《广州市对口帮扶黔南州扶贫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分类装订成册。

(2)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实施项目村需及时上报项目进度、工作总结等材料至乡镇。

八、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庭院经济果树套种蔬菜模式,每户每年可以节约或增收10000元以上(其中:节约生活开支约3000元,创收约7000元)。饲养猪、牛、羊等牲畜每只出栏可为群众增收约1500元。饲养鸡、鸭、鹅等每只可为群众增收约30元。饲养蜜蜂每桶每年可以让群众增收1000元至1500元不等。

(二)社会效益。充分地把适宜区域的土地、气候等资源条件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项目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项目区农户种植技术,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助力我县扶贫攻坚工作。

(三)生态效益。美化农家庭院,种植品种可供观赏、遮阴绿化和食用,是推进观光农业的基础,可改善县区居住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符合绿色发展理念。

附件:罗甸县2020年×××乡镇庭院经济发展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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