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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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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64号),特编制《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规定获取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包括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一)法定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

(四)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信息;

(五)建筑行业监督管理信息;

(六)指导新型城镇化发展;

(七)指导村镇(含建制镇、乡和村庄)建设;

(八)指导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九)本行业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本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十)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罗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luodian.gov.cn)“政务公开”栏目及“LD住建局”微信公众号(联系电话:0854-7611818)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栏目上查阅。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罗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事宜。

咨询电话:0854-7611818

传真号码:0854-7617089

通信地址: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环城路斛兴街道住建局办公大楼二楼211室

邮政编码:5501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8:00(法定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采取书面方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口头方式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应当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采取口头申请方式的,应当向受理机关当面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正式记录后办理。

2、审查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

3、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4、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受理机关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务信息公开请求的,受理机关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但受理机关只答复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公开的内容。

(三)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县人民政府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电话:0854-7611818

通信地址: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环城路斛兴街道办住建办公大楼211室

接待投诉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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