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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互联网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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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办发〔20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各工作部门:

现将《罗甸县互联网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机制(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甸县互联网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机制(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民网省长留言板、省政府门户网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平台、多彩贵州网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平台、贵州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互联网平台)留言工作,明确留言办理责任、强化过程管控、保证办理质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互联网平台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试行机制。

第一章  办理机制和原则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留言办理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综合管理、审核把关等工作,具体承担互联网平台由省、州政府办公厅(室)转办留言的日常接收、办理、统计和汇总报送等工作。留言承办单位负责留言的具体办理工作。

(二)留言办理工作坚持属地优先、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规范高效、公开透明、全程可追溯原则,充分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既及时有效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又避免增加相关乡(镇、街道)或县直部门负担。

第二章  办理范围

(一)反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线索。

(二)反映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

(三)反映因政策措施不协调、不配套、不完善给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困扰的问题线索。

(四)改进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三章  办理流程

(一)受理。对省、州政府办公厅(室)转交我县办理的网民留言,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经县政府领导签批意见后在1个工作日内转交相关责任单位承办。

(二)派单。根据留言类别,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工作。“挂牌督办”留言事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转办”留言办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对留言反映的具体问题一般采取核查办理方式;对改进和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一般采取参考研究方式;对留言反映问题涉及重大敏感问题或反映问题涉及面广、情况较为复杂的留言,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重点督办”。

(三)督办。县政府办公室采取电话、约谈、暗访、回访、实地督查等形式跟踪督促留言办理情况。对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反馈办理结果及在办理过程中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提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审核与反馈。对留言办理结果及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和要求反馈省、州政府办公厅(室)。对反馈问题涉及面广、情况较为复杂、在规定时限内无法办理完毕的,可申请延期并说明原因。

第四章  办理要求

(一)县政府办公室对留言要建立专门台账,逐件登记办理去向,强化跟踪督促、办理销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县政府办公室在转办和核查留言时,应综合分析,根据职能分工,按照有利于问题妥善解决、提高行政效能的原则,合理确定承办层级及具体单位。如留言反映问题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应当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和职责界定,明确一个牵头单位办理。

(三)承办单位认为留言反映问题超出本单位事权范围的留言,应在1个工作日内按程序退回和说明理由,并提出转办意见。对承办单位退回理由充分的留言及时进行二次分办。

(四)承办单位要明确留言承办人和办理时限,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办理结果,办理留言时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按政策、按程序办事。对群众反映属实且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应当加大督促协调力度,积极推动解决,不得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对经核查发现群众反映问题不实,不在受理范围之内或涉及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诉求,应当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和引导工作。涉及群体性敏感复杂问题,应当积极稳妥处理,讲究方式方法,维护社会稳定。

(五)相关承办单位和经办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工作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借办理群众留言之机谋取私利。经办人员与留言事项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留言事项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六)相关承办单位和经办人员要对留言内容和留言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删改留言信息中涉及举报投诉的内容,未经留言人允许,不得以任何途径、任何方式提供或透露给被举报投诉人或单位,坚决防止和避免打击报复行为。对违反上述要求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按规定交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五章  工作保障

(一)各乡(镇、街道)、各县直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留言办理工作,确保我县留言办理工作平稳高效有序进行。

(二)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做好账号管理和留言数据安全保护工作,严格设定留言审看权限,控制留言知悉范围,不得将数据层层“转手”。

(三)县政府办公室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留言办理工作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实绩考核统筹管理,推动提升留言办理工作水平。

(四)建立健全舆情跟踪机制,特别是公安、网信等部门要加强舆情跟踪,对留言办理过程中出现的不良舆情依法依规及时处置,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第六章  其他

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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