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2022年投资促进工作要点〉的通知》(黔投字〔2022〕1号)《2022年黔南州产业大招商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黔南产业大招商办字〔2022〕1号)及《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坚持以高质量服务企业群众为出发点,以营商环境2021年省第三方评估结果反馈问题为导向,重点关注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聚焦企业体验感和满意度,持续深入开展问题整改、指标政府端改革、贵人服务及黔南州“十不折腾”举措专项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完成2022年营商环境省第三方评估考核成绩排全省前40位以内的目标任务,特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压紧压实各级责任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调度,指标专项工作组负责督促推进,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全责,经办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季度调度推进,落实“月督导、季督查、年考核”的督查考核机制。〔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指标牵头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二是建立《罗甸县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测评及奖惩机制》《罗甸县营商环境负面案例曝光制度》等长效机制,以奖惩促提升,以问责保底线。〔责任单位:县营商办;时限:2022年4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三是加强与省投资促进局、省相关部门、省财经学院等上级单位对接,及时了解2022年工作新变化并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的调整。〔责任单位:县营商办,指标牵头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四是靠后指标获得用水、政务服务、获得电力3项指标整改提升工作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调度督促推进指标整改、改革等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供电局;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五是由指标牵头单位组织工作人员按月回访联系指标样本企业,落实回访包报责任,压实样本企业满意度提升工作。〔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指标牵头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抓好文件精神学习及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各项指标牵头单位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黔南州“十不折腾”举措等文件精神的学习,〔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指标牵头单位;时限:2022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督促各项指标牵头单位按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指标牵头单位;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二是组织指标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学习《条例》、黔南州“十不折腾”举措等文件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牵头单位: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各项指标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时限:2022年3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扎实开展问题整改
指标牵头单位围绕营商环境省第三方评估考核体系和2021年省第三方评估反馈结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认真开展自查,分析指标短板弱项并形成问题整改清单,问题整改清单要体现具体整改措施、具体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在3月底前,初步完成问题整改。〔牵头单位: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指标相关责任单位;时限:2022年3月31日前〕根据省所下发的县级评估报告,再次完善问题整改清单,在4月底前,完成政府端问题整改。〔牵头单位: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指标相关责任单位;时限:2022年4月30日前〕
四、深入推进专项改革
根据营商环境省第三方评估考核体系,结合《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对照全国先进以及2021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估成绩最优值,按照“一网、一窗、一次办成”的要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深入推进数据共享与融合,对指标流程进行梳理再造并形成指标改革提升方案,着力打造环节更少、时限更短、材料更简、成本更低、服务更优以及效率更高的政府端服务,让企业办事更高效便捷。〔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指标牵头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时限:2022年4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五、全力服务市场主体
一是整合县级部门服务企业职责,以“贵人服务”统筹“双培育、双服务”等县域服务企业工作,持续完善全覆盖网格化包保服务企业工作,按月走访联系,主动为县域内企业提供诉求化解、融资信贷、纠纷解决、发展指导等方面全生命周期服务,切实做到“有难必帮、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二是对照黔南州“十不折腾”举措开展整治清理专项行动,着力破解融资难、要素保障难、政策兑现难等企业难点、堵点问题。〔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三是畅通市场主体维权渠道,进一步整合全县企业诉求化解职能,确保企业诉求限时回应、及时解决。〔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责任单位;时限:2022年4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四是由指标牵头单位组织单位班子成员等按月回访联系指标样本企业,特别是年度样本量少的指标,牵头单位要按同样的方式尽力对2021年10月之前的样本企业进行回访联系,了解企业办理相关事项时政府端的办理效率、材料精简程度、办理便利化程度和经办人员服务水平等,同时收集相关建议意见。〔责任单位:指标牵头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时限:2022年10月31日并长期坚持〕
六、梳理更新并贯彻落实惠企政策
梳理并更新惠企政策,定期公布惠企政策清单,提供政策咨询查阅平台,完善“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功能,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等精准推送政策,积极主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相应政策。〔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七、壮大社会参与力量
一是开展“营商环境、人人有责”的全民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及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二是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结构,扩大聘请范围,大力支持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揭短”、“挑刺”,实现对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的全方位监督。〔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八、强化督查问效
一是按月调度督导指标牵头单位的营商环境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督促指标牵头单位按月对指标责任单位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督导。〔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指标牵头单位;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二是按季度对指标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明查暗访,强化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限时整改。〔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县营商环境督查督导组成员单位;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三是完善奖惩机制,负面案例曝光制度等并在年终考核中运用,对影响营商环境的负面案例进行曝光。〔责任单位:县营商办、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时限:2022年4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九、扎实做好迎检工作
一是积极向上对接获取最新信息,准确把握营商环境省第三方评估考核的核心要点,掌握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做好省第三方评估考核的统筹工作。〔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指标牵头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时限:2022年10月31日并长期坚持〕二是充分做好考评前的资料收集、企业回访等工作,梳理并审查各项指标样本名单以及迎检资料,确保样本精准、资料规范。〔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指标牵头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时限:2022年10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三是做好评估期间的调度工作,确保各项指标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心协力认真完成系统填报和现场评估工作。〔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指标牵头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四是做好核验补证阶段工作,化解各类风险,确保考核成果质量。〔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指标牵头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