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攻坚克难的拼搏之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聚焦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全力助推我县如期夺取脱贫攻坚战总攻全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聚焦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
(一)聚焦“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信息公开。一是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及后续管护、特殊贫困人口兜底政策等工作推动和政策落实情况公开,以公开倒逼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二是推进产业扶持政策、项目建设、产销衔接等信息公开。三是做好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信息公开。确保搬迁群众能够享受优质的公共服务,尽快融入城镇生活。四是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信息公开。持续加大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项目推进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绿色罗甸”建设,做好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五场战役”“双十工程”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二是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三是强化水污染治理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弃物、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等环境治理信息。及时公开生态环境监管、应急保障、环保执法、生态保护修复等信息。四是适时动态公开“林长制”试点、河(湖)长制落实、矿山复绿治理、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等工作信息。
(三)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领域信息公开。二是聚焦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公开。做好网络、交通、水利、城市管网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三是大力公开促进消费相关政策信息,加快消费提质扩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加大各类战略规划、示范工程、行动计划及其推进情况公开力度。四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公开。做好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产业招商、扩大开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地方企业特色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提高“罗甸品牌”市场占有率,支持企业拓展市场,以公开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五是继续做好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源开发相关信息公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
(四)聚焦“增进民生福祉”,推进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招引人才就业信息公开。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各类技能培训、失业保障等扶持措施,加大劳动监察、劳动者维权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继续做好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公开。三是及时权威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等相关信息,全面公开健康扶贫、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监管、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监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按要求规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三是全面公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及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有关政策。
二、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任务
(一)修订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7月底前,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要在省级标准规范清单基础上,重新修订本部门(单位)的标准规范清单,将公开主体落实到具体科(室),将公开职责具体落实到人,做到内容完整、靶向精准、责任明晰,确保公开事项、内容、时间、对象、平台等要素有效衔接,形成一套标准、规范、完整的体系,修订后的清单要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8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完成本地区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修订工作。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要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系统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对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方面的制度规范,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业务流程图或工作指南,推动发布、解读、回应等各板块工作有序衔接,促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三)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的标准化公开。9月底前,全县各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依法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贵州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4〕44号)要求,参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主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切实强化公开意识、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公开水平。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统一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专门栏目,集中公开全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通过各类渠道为公众及时获取权威信息提供便利。
三、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8月底前,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牵头,县政务服务中心配合。组织各部门(单位)按照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等栏目进行优化调整,设置专栏,确保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中的各类事项都有对应栏目进行公开。各部门(单位)要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严格执行信息推送“三审三校”机制,确保高质量信息,着力实现一次入库、多个平台共享,避免重复录入,最大化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的建设成果。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要及时对接第三方平台公司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站内检索服务,确保公众能够在第一个检索结果页面获取所需信息。
(二)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要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开设、关停、注销等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定期公开通报运维结果,促进各级行政机关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提升所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指尖上的网上政府”,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贵州政务服务网及客户端、各类政务服务小程序等互联互通,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
(三)用好政务公开新建业务系统。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管理平台、全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四级政府政民互动信息数据库的应用推广工作,进一步提升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快政府公报数字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历史资料数据库建设,对正式出版发行的公报要做到应收尽收,并进行科学合理分类。
四、强化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优化配置公开机构和队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摆正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位置,主动研究推动工作,持续关注落实情况;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对照本要点的工作内容以及省、州、县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同时,认真对照全县政府工作报告及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对今年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将具体公开的内容落细落小;要主动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对发布信息进行清单式管理,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报县政府办公室,统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发布,接受社会监督。(联系人:黄瑞林、陆龙;电话:7617470)。
(二)强化教育培训。县政府办公室要按照省州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不定期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年内至少要组织1—2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相关负责人的公开意识,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跟踪落实。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职能单位配合。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县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等2016年以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开展“回头看”,对相关政策文件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时补漏,确保省、州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