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1〕15号)文件要求,现公布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www.gzluodia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龙坪镇湖滨大道二号大道旁玉都家园45号门面,邮编:550100,电话:0854-761425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新的突破和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调整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开展,并指派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协力配合,提供公开信息。
(二)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要求,制定了《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的政务信息须经股室负责人审核、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做到层层把关。
(三)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主动公开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公经费、部门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提高群众对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知晓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6条,其中部门动态信息 64条,城市综合执法信息24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统计数据9条,政策文件14条,公开指南1条,三公经费1条,政府采购1次,权力和责任清单1次、规划计划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6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4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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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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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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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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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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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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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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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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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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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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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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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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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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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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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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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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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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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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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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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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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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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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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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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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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无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因其他工作繁忙,主观意识不强,造成对信息公开的遗漏,时而受到上级部门的提醒,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不强,我局各股室、执法大队主动公开信息量少,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缺乏主动提供信息的意识;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因我局的工作性质,更新信息大部分为执法类,存在信息内容单一性的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提高政务公开思想意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重要性工作,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不断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确保信息更新及时;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并结合实际,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公开内容全面覆盖我局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是切实增强报送意识,及时发布和主动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