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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72202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5-17 18:01:53
文  号:
名  称: [以案为鉴] 罗甸县卫生健康局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卫生健康行政执法2起典型案例

[以案为鉴] 罗甸县卫生健康局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卫生健康行政执法2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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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罗甸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紧扣执法主责主业,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依法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有力惩治了违法行为。为发挥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现将选取的2024年第一季度2起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案例一、罗甸乐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2024年1月29日,罗甸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罗甸乐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一、该公司正在营业,客房从业人员潘某香正在上岗,现场检查打扫过的606房间,发现提供给顾客使用的茶杯有污渍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未按照要求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行为属实。其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罗甸县卫生健康局依法给予罗甸乐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00元的行政处罚。

提示: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一次性用品用具。

案例二、罗甸县边阳某副食店销售超过有效期限的消毒产品案

2024年1月29日,罗甸县卫生健康局接到12345热线转办称:“在罗甸县某镇医院旁某副食店购买到过期卫生巾,店内都是过期产品”。罗甸县卫生健康局接报后立即派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经核实,该副食店位于罗甸县某医院旁,营业执照名称为罗甸县某副食店,现场检查发现店内货架上售卖的第三类消毒产品,产品名称为ABC牌卫生巾,共有51包,使用期限为2024年1月5日。罗甸县某副食店售卖过期消毒产品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罗甸县卫生健康局依法给予罗甸县某副食店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提示:经营者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者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禁止生产经营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及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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