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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052637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9-22 15:40:00
文  号: 罗卫复议〔2020〕5号
名  称: 罗甸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四次第36号委员建议的答复

罗甸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四次第36号委员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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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卫复议〔2020〕5号                  签发人:吴小兰

赵乐宣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公共卫生防疫几点建议》交由我局答复办理,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需要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多部门联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广大群众的配合。就卫生部门而言,就要发挥专业防控协调作用,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科学引导广大群众做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

(一)关于“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模拟演练的建议”。这建议很好。加强模拟演练,以练促战,即可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应急队伍响应的及时性和应急物资储备的适用性,增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响应联动,也可提高卫健部门应急专业技能,提高群众对传染性疫情的个人防护,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一直以来,我县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模拟演练时,均体现在卫健和教育部门间的相互配合,或是卫健部门内部的专业性演练,缺乏全县性和系统性的综合协调,缺乏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联动机制。因此,“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将突发公共卫生疫情的模拟演练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非常有必要。按照意见建议,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县分别于9月9日和9月24日开展了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演练分别以“省社防组转云南省景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该市在侦办“9.7”偷渡案件时,发现其中一名嫌疑人的同行人员杨某9日进入罗县辖区”,以及“两名从云南瑞丽返甸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为脚本开展,在乡镇(社区)、公安、卫健等部门参与下开展演练,并及时进行总结。下步,我们将围绕演练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更加符合我县实际的应急处置演练规范,将突发公共卫生疫情的模拟演练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通过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公民素质

(二)关于“加大公共卫生防疫的宣传力度的建议”。这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制宣传教育中,县司法部门虽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摘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制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栏和微视频。组建“疫情防控律师志愿者服务队”深入住宅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疫情防控法律宣传。利用“罗甸普法工作群”“村居法律顾问群”向群众推送相关法律知识。但从宣传效果来看,还未达到全民知法、全民守法的效果。下步,我局将与司法、人社、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将《传染病防治法》纳入国家公职人员和学校师生学习范畴,多渠道、多方式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力争达到全覆盖,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公共卫生防疫意识,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三)关于“加强公共卫生防疫人才的培养的建议”。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卫生防疫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目前,全县有公共卫生防疫人员355人,每千人公共卫生防疫人员数1.04人,较国家标准高0.21人。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卫生防疫人员实现点对点防控和技术指导全覆盖。一是重视提升学历培养。通过鼓励继续教育、实施定向培养等方式,目前,全县公共卫生人员学历中,村级均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20%;乡级均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占39.1%;县级本科学历占52.38%。二是提升资格培训。以学历提升和考前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公共卫生防疫人员资格水平。目前,村级均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乡级中级以上职称占21.05%,县级中级以上占33.55%,公共卫生防疫人才不断加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步,我们将围绕意见建议,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罗甸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2日

(联系人:王德坤;联系电话:15885415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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