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环审〔2019〕25号
贵州鼎科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贵州省罗甸县休闲食品、饮料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报告表》及其技术评估意见(黔环评估表〔2019〕288号)。
一、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2.建设项目竣工后,由你公司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平台上备案。
二、主动接受监督
你公司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负责。
2019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