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 罗甸县逢亭至上隆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罗甸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地点:罗甸县逢亭镇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罗甸县逢亭镇,起点接X956线(逢亭镇至木引乡段),路线向西南方向延伸,终点接上目前正在改造中的上隆至花桥公路,全长11.897km。主要对老路进行路面改造、路基加宽等。公路等级为双车道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1、施工期
污染因素:
(1)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点施工废水等;
(2)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将产生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等污染物;
(3)施工期间噪声为施工机械和设备产生噪声;
(4)施工固废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
防治措施:
①尽量减少雨季施工,避免冒雨施工。
②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应设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禁止外排;在沿河一侧施工时应设置临时围挡,避免废水排入地表水体。
③及时清除洒落在公路沿线的尘土并清洗路面,减少扬尘产生。
④运输、施工必须使用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机械。
⑤严禁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环境保护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⑥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应运至指定的弃渣场,禁止随意堆放、丢弃。
2、营运期
污染因素:
(1)汽车尾气;
(2)交通噪声。
防治措施:
公路沿线场地开阔,汽车尾气可通过自然扩散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沿线村民较少,交通噪声对村民的影响,通过距离的衰减噪声逐渐降低。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城镇发展规划,工程的选址可行;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达标,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经济损益分析具有正面效应,群众的赞成和支持率超过半数。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我单位承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任务后,在熟悉工程资料、现场勘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和监测等工作基础上开展环评工作。在建设单位配合下,“罗甸县逢亭至上隆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16)28号文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1)项目选择是否合理
(2)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3)建设项目采取的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4)建设项目和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公众对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
(6)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7)其他意见和建议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六、起止时间
为了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罗甸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罗甸县东环路
联系人:袁工
联系方式:13908558426
环评单位: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铁西路46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372-2150217
罗甸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