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发〔2023〕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县人民政府对现行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罗甸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一、对1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二、对37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三、对12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请原拟报机关(实施单位)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启动修改程序。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县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县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县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县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罗府办发〔2008〕43号)
附件2
县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加强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的通知(罗府发〔1985〕95号)
2.关于加强水陆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罗府发〔1994〕33号)
3. 关于招商引资奖励的暂行办法(罗府发〔1995〕25号)
4.县人民政府印发县农业局关于罗甸县动物产地检疫暂行办法的通知(罗府发〔2002〕3号)
5.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甸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细则的通知(罗府发〔2002〕26号)
6.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甸县关于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暂行规定》和《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罗府发〔2002〕32号)
7.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甸县招商引资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罗府发〔2003〕26号)
8.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甸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罗府发〔2004〕7号 )
9.罗甸县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发布罗甸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公告的通知(罗府发〔2004〕22号)
10.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甸县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的通知(罗府发〔2003〕43号)
11.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罗甸县招商引资政策暂行规定补充意见的通知(罗府发〔2005〕20号)
12.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罗府办发〔2005〕57 号)
13.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罗府办发〔2005〕60 号)
14.罗甸县人民政府印发罗甸县招商引资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罗府发〔2006〕23号)
15.罗甸县人民政府批转罗甸县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罗府发〔2006〕31号)
16.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建筑工程消防审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罗府办发〔2007〕64号)
17.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罗府办发〔2006〕76号)
18.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甸县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通知(罗府发〔2007〕21号)
19.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甸县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罗府发〔2007〕22号)
20.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罗府办发〔2007〕70号)
21.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旅游开发优惠政策的通知(罗府办发〔2008〕139号)
22.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中小企业创新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罗府办发〔2010〕62号)
23.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甸县招商引资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罗府发〔2011〕13号)
24.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的通知(罗府办发〔2011〕128号)
25.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禁止在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实施细则的通知(罗府办发〔2012〕196号)
26.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禁止在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罗府办发〔2014〕3号)
27.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禁止在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罗府办发〔2014〕4号)
28.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甸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罗府发〔2015〕18号)
29.印发罗甸县殡葬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罗府发〔2015〕19号)
30.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河道管理办法的通知(罗府办发〔2015〕34号)
31.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钓鱼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罗府办发〔2016〕65号)
32.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甸县进一步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罗府发〔2018〕21号)
33.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甸县促进投资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罗府办发〔2018〕157号)
34.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罗府办发〔2020〕113号)
35.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罗府发〔2021〕5号)
36.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罗甸县玉湖公园至八吝大坝库区管理公告(罗府公告〔2021〕1号)
37.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殡葬改革推进相关事宜的通告(罗府通告〔2022〕2号)
附件3
县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目前县城建设和管理的几点规定(罗府发〔1982〕118号)
2.关于加强罗甸县城建设和管理的规定(罗府发〔1983〕1号)
3.批转《关于加强苧麻市场管理的请示报告》的通知(罗府发〔1986〕42号)
4.印发关于《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出境费及矿山维简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罗府发〔1990〕12号)
5.关于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的通告(罗府发〔1994〕38号)
6.关于加强油桐籽市场管理的通告(罗府发〔1994〕45号)
7.关于加强生猪市场管理的通知(罗府发〔1994〕46号)
8.关于加强夏季粮油生产管理的通知(罗府发〔1995〕20号)
9.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非转让闲置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使用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罗府发〔2002〕129号)
10.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乡镇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罗府办发〔2007〕102号)
11.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甸县国有土地上房屋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罗府发〔2020〕7号)
12.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珠江流域罗甸县天然水域实行禁渔期管理的通告(罗府通告〔202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