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实施单位 | 废止的理由 | 备注 |
| 1 |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罗府办发〔2019〕54号 | 县发改局 | 因2021年新出台了《贵州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我县参照的2006年6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已废止。 | 2019年6月印发 |
| 2 |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 罗府办发〔2020〕113号 | 县司法局 | 贵州省委政法委已于2021年4月26日印发了《贵州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黔政法〔2021〕60号)文件。县级只需按照文件执行即可。 | 2020年9月印发 |
| 3 |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 | 罗府办发〔2020〕110号 | 县烟草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与《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相继实施,现行布局规定在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行政许可条件须作出相应调整。 2.《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备案”的规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制定。 |
2020年9月印发 |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4187209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12-31 16:19:45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罗甸县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1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