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和激励全社会发扬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罗皓、戴宏亮二位同志“罗甸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学习先进,宣扬典型,为平安罗甸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罗皓、戴宏亮深夜勇救落水女子见义勇为事迹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罗皓、戴宏亮深夜勇救落水女子见义勇为事迹
2025年11月9日凌晨,斛兴街道群众罗皓、戴宏亮与友人在明珠桥上正享受着一天忙碌后的闲暇时光,突然听到桥下河中传来异常声响。借助微弱灯光,他们发现一名女子正在水中挣扎,情况十分危急。
时间就是生命。罗皓与戴宏亮没有片刻犹豫,迅速沿桥侧小径奔至河岸。面对寒冷且情况不明的河水,罗皓沉着冷静,率先跳入水中,奋力向女子游去。戴宏亮紧随其后,两人一前一后、紧密配合,在黑暗中合力托住落水者,稳住其身体,并逐渐向岸边移动。同行其他人员则迅速寻找救生圈、长竿等工具,并以手机、手电灯光集中照射水面,全力配合救援。
在众人齐心协力之下,落水女子很快被成功救上岸。由于施救及时,该女子意识清醒,身体未受严重损伤。从发现险情到成功脱险,整个过程仅用时数分钟,却完成了一场与生命赛跑的紧急救援。
女子转危为安后,浑身湿透、体力透支的罗皓与戴宏亮相视一笑,未留姓名,便与友人悄然离开现场,融入平静的夜色之中,将见义勇为的瞬间升华为守护人间温情的永恒画面。他们挽救的不仅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更是一个家庭的完整与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