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 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G657罗甸县木引至边外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木引至逢亭段)项目建设区域内抢栽抢种、抢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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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214204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2-18 17:31:32
文  号: 罗府通告〔2025〕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G657罗甸县木引至边外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木引至逢亭段)项目建设区域内抢栽抢种、抢建的通告

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G657罗甸县木引至边外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木引至逢亭段)项目建设区域内抢栽抢种、抢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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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州建设计划安排,G657罗甸县木引至边外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木引至逢亭段)计划近期启动建设。项目起于木引镇构皮寨,途经木引、把坝、云保、丛里、新光等地,止于逢亭镇西侧,路线全长26.991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米。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作如下通告:

一、G657罗甸县木引至边外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木引至逢亭段)公路沿线各乡镇、各部门和群众要积极支持G657罗甸县木引至边外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木引至逢亭段)项目工程建设。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顾全大局,为顺利实施创建良好的建设环境。

二、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现有公路沿线两侧各30米范围和征拆红线内及改线段设计征拆红线区域内进行生产开发和修建永久性构筑物。本通告下发后新增的各种实物指标一律不予认可,不予赔偿。

三、现有公路沿线两侧各30米范围和征拆红线区域内已经批准的在建项目一律停建,由建设单位在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十日内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四、沿线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凡正在G657罗甸县木引至边外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木引至逢亭段)公路沿线两侧各30米范围和征拆红线内及改线段设计征拆红线区域内进行生产开发和修建永久性构筑物的要及时制止,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组织、幕后指挥、操纵恶意套取补偿的,一经查实,按照党纪、政纪从严处理。

五、本通告自2025年2月17日印发。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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