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关于民生领域根治“两拖欠”工作监管主体责任改革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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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4089250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11-18 11:46:42
文  号: ​罗府办发〔2022〕4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关于民生领域根治“两拖欠”工作监管主体责任改革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关于民生领域根治“两拖欠”工作监管主体责任改革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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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办发〔202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工作部门:

《罗甸县关于民生领域根治“两拖欠”工作监管主体责任改革实施方案(暂行)》已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核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甸县关于民生领域根治“两拖欠”工作监管主体责任改革实施方案(暂行)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置欠薪突发性公共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15号)、《贵州省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分类处理工作指引的通知》(黔治欠办通〔2021〕5号)、《贵州省处置欠薪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落实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置欠薪突发性公共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改革内容

以明确责任为主线,常态化检查督查为依托、压实主体责任为目标,确保根治欠薪改革落地见效,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明确监管主体责任。明确政府责任、部门责任、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县人民政府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和负责欠薪突发事件组织应对工作。部门责任:对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督建设单位按月对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进行分账拨付。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行为引发的欠薪案件,开展行业内诚信评价。建设单位责任: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负责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按月足额拨付至工资专户,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工资专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实名制管理等进行监管。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严格落实六项制度,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规定,依法存储工资保证金,配备劳资专管员,做好实名制管理。分包单位责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所招用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承担直接责任。责任分解详见附件1。

(二)欠薪案件办理。各部门接到欠薪案件,属于12345平台推送欠薪投诉案件,需15分钟内完成接收处理。3天之内办结,属于电话投诉和现场接访投诉的,监管部门先行处理,如果经2次以上处理和协调无果的欠薪案件,监管部门单位将拖欠工资的具体金额、具体人员名单(欠薪人员花名册)、调查情况、协调处理情况、用人单位信息、《欠薪事项移送书》等材料移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部门移送案件后,先组织欠薪单位和工人达成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对完不成司法确认的案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启动立案程序(详见附件2)。

(三)欠资案件办理。明确属于“政府性投资项目欠资清理及处置,由县发改局牵头,涉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属于社会性投资项目欠资清理及处置,由县住建局牵头,涉及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核实为解决工程款或分包工程款(劳务款)支付问题的,经2次以上协调无果,告知可通过司法确认和诉讼处理”(详见附件2)。

(四)欠薪欠资应急处置。欠薪欠资领域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分为线下、线上处置。线下处置,主要查找欠薪欠资的原因,开展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开展现场处置(包括启动应急周转金解决工人基本的生活费)等。线上处置,主要及时解决网络舆情负面影响,避免舆论炒作,事态扩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详见附件3)。

三、改革领导小组

为加强民生领域根治“两拖欠”工作监管及欠薪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主体责任改革工作,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  泉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  平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赵  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振山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大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小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温永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秀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移民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园区办、县民政局、县发改局、红投公司、民生公司、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工会、县人社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各组长、副组长,督查组组长及抽调人员职务调整后,由各单位该职务人员自动接替,不再另行行文。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巡道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罗伟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负责统筹调度“两拖欠”、突发性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6个100%,实现制度全覆盖。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聚焦制度全覆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本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全面落实贵州省实名制管理“6个100%”制度。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详见附件4)。

(二)实行在建项目常态化大检查。为确保在建项目不发生欠薪案件,成立罗甸县在建项目常态化检查领导小组,同时涉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大检查工作专班(项目检查人员相对固定),检查内容为项目是否交保证金、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是否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使用本地工人情况,是否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

(三)加强宣传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工地送法等方式,全方位、多维度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措施,不定期组织督查工作组进行业务培训,将“6个100%”纳入培训内容。

(四)强化追责问责。对欠薪突出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不到位,引发欠薪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舆情的;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欠薪突发事件及网络舆情情况,未及时到现场指挥处置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问题线索及相关部门责任人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附件:1.民生领域根治“两拖欠”工作监管责任量化清单

2.欠薪欠资处置量化清单

3.欠薪突发性处置量化清单

4.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流程图


罗府办发(2022)41号  附件(1-2-3):民生领域根治“两拖欠”工作监管及欠薪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量化清单(2022.11.16).xls

罗府办发(2022)41号 附件4: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流程图(2022.11.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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