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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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50455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02-28 15:40:00
文  号: 罗府办发〔2021〕1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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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办发〔2021〕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罗甸县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甸县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推动罗甸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县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罗甸。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和目标,划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实施差别化环境管控措施。

    坚持动态更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结合全县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变化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情况配合做好“三线一单”内容动态更新。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

    (一)生态保护红线。执行2018年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红线面积为1076.03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5.71%。

(二)环境质量底线

1.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0年底,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纳入国家、省、州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到2025年,纳入国家、省、州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持续保持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到2035年,纳入国家、省、州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持续保持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

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2020年底,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5%以上,PM2.5年均值为30μg/m3。到2025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以上,PM2.5年均值为28μg/m3。到2035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以上,PM2.5年均值为26μg/m3

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到2020年底,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25年,土壤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到2030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2035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三)资源利用上线

1.水资源利用上线。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0.90亿m3以内,2020年万元国民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2%。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0.67亿m3

2.土地资源利用上线。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37m2,亿元GDP耗地量不高于256公顷/亿元,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5554ha,规划基本农田不低于45893ha,建设用地总规模不高于6333ha,国土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4.2%以内。

    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

    (一)优先保护单元

    1.划定范围。优先保护单元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和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我县共划分优先保护单元8个,分别为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优先保护单元、罗甸大小井风景名胜区优先保护单元、罗甸县饮用水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单元、罗羊县级自然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 护区、蒙江国家湿地公园优先保护单元、罗甸县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含生态公益林、天然林、部分人工商品林及科学评估区等)、罗甸县生态保护红线,占全县国土面积的54.89%。

2.控制要求。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其中:

(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条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

(2)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进行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的准入管控。

(二)重点管控单元

1.划定范围。重点管控单元包括城镇和工业园区(聚集区),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等区域。我县共划定重点管控单元4个,分别为贵州罗甸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罗甸县重点管控单元1、罗甸县重点管控单元2、罗甸县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含已获得采矿权的矿山),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7.85%。

2.控制要求。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

(三)一般管控单元

1.划定范围。一般管控单元1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7.26%。

2.控制要求。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成果落地应用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严守“三线一单”,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协调好发展与生态的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生态底线不突破。认真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管制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作为容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以空间、总量和准入管控为切入点落实好“三线一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投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扶贫办、县供电局、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各部门制定落实相关政策、规划、方案、项目准入等要与“三线一单”充分衔接,确保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同时把经济活动、人类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载的限度内,着力构建以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实现发展与保护协同共进、互促双赢。[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投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扶贫办、县供电局、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三)加快管理平台建设共享

    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要按照省、州要求,配合做好“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用,集成生态环境大数据,用大数据助推科学决策。[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

    (四)实施动态更新调整

县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和信息反馈,根据国家、省、州要求,原则上每5年配合开展一次“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评估,依据评估情况编制“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方案。[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投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扶贫办、县供电局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三线一单”管理领导小组,抓好我县“三线一单”的落地实施和监督管理,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确保我县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二)强化技术支撑

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要牵头组织干部培训学习,提高干部队伍专业技能,县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与维护等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大监督考核

    将“三线一单”实施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同时作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离任审计、提拔任用、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培训

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和培训,推广“三线一单”应用经验。及时将“三线一单”成果与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扩大公众宣传与监督范围,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不断完善。

附件:1.罗甸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jpg

附件:2.罗甸县准入清单及管控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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