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任〔202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6〕16号文件,经中共罗甸县人民政府党组2026年第4次会议研究,决定:
宿华飞同志任县公安局斛兴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勇同志任县公安局边阳派出所副所长;
杨乐、庞国洋同志任县公安局边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飞鹏同志任县公安局沫阳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董架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海蕊、周松同志任县公安局沫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坤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尚聘同志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无人机治安管控与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大队长(主任);
刘年洲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曹正辉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局)大队长(局长);
黄胜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与督察审计大队(信访办公室)大队长(主任);
免去罗宗等同志县公安局董当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传熙同志县公安局栗木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昌奇同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陈江宁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龚益军同志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唐荣炳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局长(大队长)职务;
免去杨秀文同志县公安局禁毒工作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丁文辉同志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免去龙文雄同志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