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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610692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12-30 09:27:38
文  号: ​罗府任〔2025〕24号
名  称: 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余兴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余兴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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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任〔2025〕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5〕179号文件,经中共罗甸县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30次会议研究,同意:

余兴武同志任县金融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金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永红同志任县高原千岛湖水利风景区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县金融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国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雷嘉赓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周菊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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