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任〔2025〕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5〕179号文件,经中共罗甸县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30次会议研究,同意:
余兴武同志任县金融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金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永红同志任县高原千岛湖水利风景区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县金融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国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雷嘉赓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周菊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