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4〕78号,经中共罗甸县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1次会议研究,同意:
吴以波同志任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
免去孔娴雪同志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职务。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343647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1-10 18:05:00 | |
文 号: | 罗府任〔2025〕1号 | ||
名 称: | 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吴以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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