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4〕65号,经中共罗甸县人民政府党组2024年第25次会议研究,决定:
王美蓉同志挂职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32695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1-09 16:29:53 | |
文 号: | 罗府任〔2024〕21号 | ||
名 称: | 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王美蓉同志挂任职的通知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