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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35980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8-11-16 15:02:11
文  号: 黔环评估表〔2018〕 号
名  称: 关于对《年产4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

关于对《年产4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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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环评估表2018〕 号

关于对《年产4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

贵州众百利商混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年产4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提出如下评估意见。

一、关于对《报告表》的总体评价

该《报告表》编制目的明确、评价内容较全面,工程和环境情况介绍基本符合实际,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结论明确。经上报批准后,可以作为工程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贵州省罗甸县沫阳镇董架村田湾组。项目生产原料包括碎石、砂子、水泥、粉煤灰等,碎石和砂子来自当地具有合法手续的石料厂和砂场,水泥来自当地水泥厂,粉煤灰来自附近发电厂。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3万元,占总投资的1.41%,占地面积为26667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HZS60、HZS90F8混凝土生产线两条、办公楼、生产水池以及三级沉淀池等。投产后混凝土年产量共40万立方米。

本项目工程组成表

序 号

工程内容

项目名称

占地面积(m2

规划内容

备注

1

主体工程

混凝土生产线两条

——

HZS60、HZS90F8混凝土生产线两条

新建

料仓

737.10

暂存砂石

2个,新建

2

辅助工程

办公综合楼(2F)

493.24

员工办公

新建

宿舍楼(2F)

500

员工住宿

两栋,新建

澡堂(1F)

110.48

员工洗澡

新建

实验楼(2F)

308.95

进行原料、产品实验

新建

食堂(1F)

227.92

员工餐食

新建

生产水池(2个,每个容积50m3

 ——

生产供水

新建

3

环保工程

废水

——

隔油池(10m3),

三级沉淀池(150m3,配备砂石分离器)

新建

固废

——

废机油: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5m2

营运期沉淀池污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妥善收集,回用于生产

新建

营运期生活垃圾、实验室废弃物:垃圾桶若干

新建

废气

——

砂场扬尘:设置半封闭料仓,设置三面挡风围墙及雨棚,可有效抑尘80%

筒仓粉尘:在各原料筒仓顶部分别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2#、3#、4#号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为99%

搅拌主机粉尘:在各搅拌主楼顶部分部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除尘器处理后由5#、6#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为99%

新建

食堂油烟: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

噪声

——

设备减震、消声器、隔声板、吸声材料等

新建

景观

——

厂区四周修建围墙,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种植高大树木对工业场地进行遮挡、围墙种植爬山虎等藤类植物

新建

 

三、环境现状及保护目标

(一)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报告表》项目所在地为农村地区,本项目属于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地表水体分布,无地下水出露点。声环境属于2类功能区,周围无高噪声企业或设备,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属农业生态环境。评价区域内生物系统多样性程度较低,未发现珍稀野生动植物,无重大文物古迹,无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动植物和濒危动物。

(二)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表

编号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名称

与本项目位置关系

保护规模

保护标准

方位

距离

1

大气

环境

董架村居民点

西北

940m

35户/12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小田坝居民点

东南

830m

6户/25人

田湾居民点

1090m

30户/100人

2

声环境

小田坝居民点

东南

830m

6户/25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3

生态环境

周边土地、土壤、草地

四周

——

自然生态

避免施工期破坏

4

景观环境

平罗高速公路

西

260m

——

避免施工期、营业期影响高速公路景观

 

四、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2011年第9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本项目为砼结构构件制造,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位于罗甸县沫阳镇董架村田湾组,西侧260m有平罗高速公路通过,离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位于西北面830m的董架村居民点。评价区范围内无重要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环境质量较好。所在地有较完善的水电供应设施,厂区北侧临近道路。同时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另外,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项目占地及评价范围均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3.项目生产区位于厂区西南侧,办公楼、宿舍楼等生活区位于厂区东北侧。厂区大门位于北部,临近道路。构筑物相间地带、厂区四周等空地设置绿化带,项目所在地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办公和生活区不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从保护环境空气质量和人群健康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布置较为合理。

五、环境保护措施

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期的原料置于堆棚内,设置围挡,对场地及道路采取喷洒水的防治措施。土石方运输往来车辆采取遮盖措施,盖上笘布、防止遗落和风吹起尘,车辆进出施工场地须冲洗轮胎,施工现场道路加强维护、勤洒水。限制车速,合理分流车辆。科学调配,合理堆存。对长工期堆存的粉状物料采取加遮盖物或置于料库中的措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提高设备燃料的利用率,同时减少怠速时间,减少尾气排放量。确保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生产废水。生产废水来源于设备冲洗、混凝土养护、基坑废水等。建设项目地面须采取防渗措施,确保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对于施工机械和车辆车身的冲洗废水,采用沉淀池(150m3,设置防渗)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其余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由附近村民清掏用作农家肥。

3.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作业噪声。项目场界四周须修建围墙。施工设备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保持机械润滑。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闲置不用的设备立即关闭。在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禁止高空抛物,严禁野蛮抛扔钢筋。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午休时间(12:00~14:30)进行施工。确保项目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噪声排放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基础开挖、土地平整有土石方产生。要求产生的土方全部回填,土石方达到平衡,无弃方产生。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主要是砂石碎料、钢筋头等须集中处理,分类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的措施,运至罗甸县政府相关部门指定场所进行处置。施工人员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5.施工期间,避免对原有地貌的改造和破坏,建成后充分利用当地生长的乡土植物对其进行改造。合理的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土料随挖、随填、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对于已完成的推土区,加强绿化工程。对备用的工程建设用地进行临时性的覆盖。

6.本项目厂区西侧260m有平罗高速公路通过,要求避免施工过程对高速公路景观造成影响。施工期优先在临平罗高速公路一侧修建挡土墙,并同步修建厂区四周围墙。施工期的原料置于堆棚内,并设置围挡;土石方运输往来车辆采取篷布遮盖措施;对长工期堆存的粉状物料采取加遮盖物或置于料库中。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入厕污水采用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盥洗等水质较干净的废水、浴室废水一起经沉淀池收集,回用于拌合用水;生产废水主要是搅拌机清洗废水、罐车清洗废水以及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项目配备三级沉淀池(150m3)一座,砂石分离器一台,确保搅拌机清洗废水、罐车清洗废水和作业区地面冲洗水全部经由厂区三级沉淀池处理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混凝土拌合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不得外排。

2.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料仓产生的扬尘、原料皮带运输时产生的粉尘、筒仓粉尘、原料计量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搅拌主机粉尘、食堂油烟、旱厕恶臭气体和汽车尾气。

项目使用螺旋输送机计量进料,全过程封闭。砂、石料等原料在装卸及储存过程产生一定量的扬尘,要求项目设半封闭料仓,三面挡风围墙及雨棚,同时对堆存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对输送原料过程进行密封处理。确保项目厂区粉尘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筒仓顶部排气口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须在筒仓顶部排气口设置袋式除尘器,产生的粉尘通过连接在排气口后的袋式除尘器处理确保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规定的浓度限值(≤20mg/m3)后排放。确保原料筒仓高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排气筒最低高度要求(不低于15m)。

项目的两台搅拌机在搅拌过程中有粉尘产生,要求两台搅拌机均设置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确保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规定的浓度限值(≤20mg/m3)。

项目食堂油烟通过水运式抽油烟罩+静电油烟静化器处理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引至高于屋顶3m处排放。

旱厕中污泥厌氧发酵产生恶臭气体,要求旱厕池体采用地埋式,旱厕周边宜种植月季、蔷薇等能很好吸收H2S、NH3气体的植物。对于生活垃圾产生的恶臭,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防止产生恶臭等二次污染。确保厂区周边恶臭气体的排放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厂区车辆行驶排放少量尾气,其中含CH、NO2、CO等污染物,呈无组织排放。要求厂区周围种植绿化树木,确保厂区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搅拌机、水泵和运输罐车,要求对使用的生产设备采取厂界四周修建高度不低于1.8m的砖混结构围墙,在噪声级较高的车间,应采取车间内设置吸声材料,作业人员须配戴相应的噪声防护设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强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位置(尽量布置在南面),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在有固定位置的机械设备底部进行基础减震,设置软连接,四周修建封闭式围墙,加强进出站车辆管理,场区内限速、禁止鸣笛,特别严禁夜间进出车辆鸣笛。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产生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最近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昼间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

4. 营运期固废主要有沉淀池污泥、隔油池废油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实验室废物、以及少量废机油。须定期对沉淀池底部淤泥进行清掏,污泥成分均为砂子、水泥渣等,可全部回用于生产。除尘器去除的粉尘全部返回生产系统作为原料。项目实验室实验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同生活垃圾一起,集中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不得长期堆存,随意倾倒。项目产生的少量隔油池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定期进行收集清理。

本项目危废主要是废机油,原项目已在辅助用房中设置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5m2),机修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处置、以及危废暂存间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要求。

5. 项目生产过程中占地对周围植被及产生的粉尘对项目周围景观环境有一定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定期对硬化的地面进行洒水抑尘,防止由于大风等天气引起尘土扬尘;做好绿化工作,设置防护林带,多种植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较强的树木,建筑场地内除主体建筑外,可布置为草坪、绿树等。项目场地四周应修建不低于2.4m的封闭式围墙,同时在临近高速公路一侧应进行相应的景观布置。靠近公路侧种植高大树木对工业场地进行一定的遮挡绿化,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种植高大树木对工业场地进行一定的遮挡绿化,围墙种植爬山虎等藤类植物,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增强公路两旁的美观性,避免对公路一侧景观产生影响。

六、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环保资金,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技术评估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2018年1115

附件:

理:张安桂           

环评负责人:王琪  

 联系电话:1808362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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