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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470779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10-30 18:00:58
文  号:
名  称: 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5-2035年)初步成果公示

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5-2035年)初步成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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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规划对公园建设的统领作用,正确处理罗甸县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整合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快推动公园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我县组织编制完成了《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5-2035年)》初步成果报告。根据黔南州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现阶段为“公众参与”阶段。为方便公众参与,征求相关社会意见,现将《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5-2035年)》初步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30日(一个月)。如有意见,来信寄至罗甸县林业局,邮政编码:550100,联系电话:13765484481,联系人:陆玲,联系邮箱:1845509676@qq.com。在公示期内不反馈意见的视为无意见。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基本概况

(一)森林公园位置及范围

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位于贵州省罗甸县西部。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地理坐标为东经106°23′0″~106°31′0″,北纬25°15′30″~25°25′30″(2000 国家大地坐标)。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规划总面积4976.94公顷,其中:核心景观区662.6公顷、生态保护区1233.4公顷、一般游憩区2724.97公顷、管理服务区355.97公顷、协调控制区400.12公顷。

(二)森林公园功能分区

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功能分区要求,结合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风景资源的地域组合、类型结构、分布状况、资源特色、发展现状、生态环境特点及组织与管理的需要,遵循综合整体性原则、地域空间完整性原则,按照公园——功能区——小区——项目或景点四级区划系统进行划分。

将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划分为管理服务区、核心景观区、一般游憩区、生态保育区4类功能区,每类功能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再细划几个景区。同时,结合公园现状和未来发展需求,为了更好地管理协调公园的保护工作,将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毗邻区域的部分区域设置为协调控制区,协调控制区不纳入公园的红线范围,面积400.12公顷。

1、管理服务区

管理服务区划定充分考虑目前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的管理服务现状,将建设有或邻近服务设施的地点划为管理服务区,规划设立管理服务区1处,面积355.97公顷,占公园总面积的7.15%。管理服务区是为满足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管理和旅游接待服务需要而划定的区域,是公园入口形象区,为游客提供咨询、停车、住宿、餐饮、购物、休闲等服务的功能区。规划有入口管理区、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基础接待设施、地域特色商品购物点以及必要的管理和职工生活用房。

2、一般游憩区

充分考虑目前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内的旅游发展现状和公园内的各种景观资源现状,选择部分保护价值较低,但景观价值较高的区域或现有景观具有改造、提升空间的区域划为一般游憩区。结合资源及区域分布情况,划定一般游憩区范围,总面积2724.97公顷,占公园总面积54.75%。依托公园内原有的旅游景点及部分可供开发的林业用地,在保证整体生态条件的前提下,规划开展民俗风情体验、生态休闲、山水休闲体验等主题旅游活动。

3、核心景观区

充分考虑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内保存较完好、交通便达、景观优美的乔木林区,以及根据其目前的旅游现状,乔木林景观区部分有步道连接,由于原(次)生阔叶林、珍稀植物、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是主要保护对象,所以将该区域划为核心景观区;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方式和权属,确保核心景观区的土地权属为集体所有,区内没有社区分布,利于管理和保护。公园规划1处核心景观区,面积662.6公顷,占公园总面积13.31%。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核心景观区位于大别山山脊处,地势陡峭,为阔叶林分布区,植物种类繁多,林分季相变化丰富,风光秀美。依托公园内独特的森林生态资源条件,对核心景观区内的独特森林景观资源进行重点保护,设置保护、解说、游览、休憩、安全、环卫等设施。

4、生态保育区

为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将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区、集中连片的原生阔叶林区、交通条件较差区域、坡度较陡区域等划为生态保育区。公园规划1处生态保育区,位于大别山和波近半坡的西面及另外一个片区,总面积1233.4公顷,占公园总面积24.78%。保育区功能以生态保护以及植被恢复为主。区内均为林地,地势陡峭,林分主要为集中连片的原生天然阔叶林、针阔混交林,林木密集生长,林分质量高,对公园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应对其进行严格的生态保护,以生态保育修复为主,除通过封山育林、修建必要的防火通道、巡山道路等对现有森林资源和生境的保护及局部林相景观改造使公园景观质量得以提升外,不进行开发建设。

5、协调控制区

为了更好地管理协调公园的保护工作,将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毗邻区域的部分区域设置为协调控制区,协调控制区不纳入公园的红线范围。协调控制区的划定充分考虑利于公园的建设和发展,便于公园管理,利于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自然景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协调控制区是公园东部毗连区,面积400.12公顷。本区域承接部分管理服务、科学调研、旅游接待等功能。区域生态良好,植被茂密,出入方便,是充分展现区域文化习俗,推动附近居民区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园保护管理,是保持公园森林风景资源完整性的需要。规划对该区进行总体控制,对人口发展规模与分布、用地方向与布局、产业和劳动力发展等提出控制指标。

二、罗甸翠滩省级森林公园规划(2025-2035年)—功能分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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