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对《罗甸县财政局 罗甸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审定罗甸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请示》罗财呈〔2021〕110号的批标,下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罗财农﹝2021﹞10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30日-7月10日)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全国监督举报热线:12317
2.罗甸县财政局: 0854-7611714
附件:1.罗财农〔2021〕10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pdf
罗甸县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