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2024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五)项目支出安排说明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四、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转经费明细表
(八)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明细表
(十)部门预算批复表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有关意识形态、新闻出版、国防教育、文化产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思想文化、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建设、国防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牵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
3.统筹指导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理论武装工作,牵头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
4.研究部署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以及各类社会宣传活动的管理。指导新闻单位工作,协调国内新闻媒体单位加强涉县新闻报道,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及时提出县内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对外宣传的对策建议和宣传口径。
6.贯彻落实新闻出版业的政策,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
7.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8.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参与推动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建设。
9.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审批,指导协调电影活动,承担在罗甸申报立项的对外合作制片的初审和报批等工作。
10.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措施办法、统筹指导,协调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拟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设施申报和建设;承担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1.负责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掌握和研究网络舆情动态,依法规范互联网服务市场。
12.统筹规划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拟定对外宣传的工作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县民族特色文化走出去工作。组织综合性和跨地区、跨部门对外宣传活动;制作对外宣传品;统筹协调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
13.策划组织开展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主题的对外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记者来县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以及协调涉外、涉港澳台宣传工作。
14.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县有关部门新闻发布工作,拟订新闻发布口径,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15.统筹指导协调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协调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筹开展县全民国防教育工作。
16.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广电和旅游、文联等方面县直宣传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7.加强网络阵地的管理,统筹协调指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组织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组织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处置网上有害信息,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站。受县委委托,代管县文联,管理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
18.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职责调整。将原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新闻出版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县国防教育办公室的职责,县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职责划入县委宣传部。将县委讲师团职能职责划入县委党校。将县委宣传部所属的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部机关。
21.职能转变。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精神文明办、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宣传、新闻、文化文艺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部署要求和任务措施。指导理论教育和理论宣传工作。引导社会舆论,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舆论宣传(新闻宣传、对外宣传、新闻发布、网络阵地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及产业、电影行政事务。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与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的事业建设和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宣传部部门预算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县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心、县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县互联网舆情研究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县文联):文艺创作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设置,共4科(室):部办公室、宣传教育科、文明创建科、文产文艺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2023年末实有数 |
离退休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参公人数 |
工勤人数 |
事业人数 | |||
中共罗甸县委宣传部 |
10 |
10 |
8 |
2 |
3 | ||
县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心 |
8 |
8 |
8 |
||||
县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
5 |
5 |
5 |
||||
县互联网舆情研究中心 |
5 |
5 |
5 |
||||
罗甸县文联 |
4 |
4 |
4 |
2 | |||
文艺创作服务中心 |
2 |
2 |
2 |
||||
合计 |
34 |
34 |
8 |
4 |
2 |
20 |
5 |
二、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我单位预算收入合计64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9.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性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0.0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49.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49.54万元,按支出方向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8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48万元。
2024年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增加28.84万元,增加4.65%。主要原因:上年结转项目经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64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9.46万元,占部门收入的95.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事业性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上年结转30.08万元,占部门收入的4.63%。
2024年收入总额较上年增加28.84万元,增加28.84万元,增加4.65%。主要原因:上年结转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农家书屋)项目经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64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财政拨款支出619.46万元,占部门支出的95.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支出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事业性收入拨款支出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拨款支出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上级补助收入拨款支出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拨款支出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上年结转30.08万元,占部门支出的4.63%。
2024年收入总额较上年增加28.84万元,增加28.84万元,增加4.65%。主要原因:上年结转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农家书屋)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82万元,占总支出71.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58万元,占总支出13.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0万元,占总支出7%;卫生健康支出15.16万元,占总支出2.33%;住房保障支出41.48万元,占总支出6.39%。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4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9.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0.0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4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1.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卫生健康支出15.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33%;住房保障支出41.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39%。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增加28.84万元,增加4.65%。主要原因:上年结转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农家书屋)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49.54万元,较上年增加28.84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结转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农家书屋)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49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05%;项目支出15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95%。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卫生健康支出15.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3%;住房保障支出4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3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93.96万元,较上年增加68.93万元,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人员调入,增加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按国家规定的计缴在职干部职工的五险一金缴费等预算。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6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3.15%;公用经费支出33.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6.85%。
人员经费构成情况,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48.48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7.47%;商品服务支出11.6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2.53%。
公用经费构成情况,其中: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3.84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来我县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8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2辆,实有车辆总数2辆。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0.89%。
2024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预算数 |
2024年预算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 |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
合计 |
- |
- |
0.89% | ||
一、因公出国(境)费 |
- |
- |
|||
二、公务接待费 |
0 |
1 |
1 |
100% |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
||||
1、公务用车购置 |
-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3 |
4.8 |
-3.5 |
-42.17%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我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我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3.84万元,较上年增加2.5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人员调入,增加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年初,我单位国有资产原值68.29万元,累计折旧39.57万元,净值28.7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60.4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85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较上年减少5.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8月本单位向红水河镇保上村委会捐赠办公电脑共计1台,二是处置报废办公电脑4台、复印机2台、办公桌一个。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25.50万元。(详见附表)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我单位2024年主要完成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宣传、新闻、文化文艺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部署要求和任务措施等工作任务。其中,将根据罗财预【2024】1号文件工作要求,计划完成1.全国记录小康工程数据县级平台建设服务费项目;2.网络舆情监管、涉政表述监管及突发事件处置经费项目;3.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经费项目;4.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安全演练培训经费项目;5.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补助经费项目;6.“扫黄打非”工作经费项目;7.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项目;8.新闻发布会工作经费项目;9.媒体合作经费项目;10.罗甸县优秀文艺作品扶持奖励基金项目;11.《斛城文艺》文艺作品公众号创办、运营经费项目;12.文联协会活动经费项目。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125.50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单位事业发展、基本民生配套支出等方面,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有,一是与宣传媒体合作项目资金50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39.84%;二是网络舆情监管、涉政表述监管及突发事件处置经费项目资金12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9.56%;三是“扫黄打非”工作经费项目资金11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8.77%;四是全国记录小康工程数据县级平台建设服务费项目10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7.97%;五是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经费项目资金10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7.97%;六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项目资金10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7.97%;七是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补助经费项目资金5.5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4.38%;八是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安全演练培训经费项目项目5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3.98%;九是新闻发布会工作经费项目资金5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3.98%;十是罗甸县优秀文艺作品扶持奖励基金项目资金5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3.98%;十一是《斛城文艺》文艺作品公众号创办、运营经费项目资金1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0.80%;十二是文联协会活动经费项目资金1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0.80%。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类项目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及未参改单位事业编制车辆开展公务活动产生的车辆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开展公务活动。
7.其他交通费:指单位除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员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8.劳务费:指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9.出版发行:指图书、报刊、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四、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本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5张报表,主要如下: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转经费明细表
(八)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明细表
(十)部门预算批复表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公开附件。
附件1:中共罗甸县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pdf
附件2:中共罗甸县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