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063349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04-13 11: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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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罗甸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罗甸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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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监督检查。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以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 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实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牵头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补偿制度,执法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执行地质勘查规划。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执行国家防护标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拟订并实施相关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本部门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五)贯彻执行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违法案件。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责调整。将原县国土资源局的职责,以及县发展改革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县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原县农村工作局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县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城乡规划执法职权划入县自然资源局;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局机关;将原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将原县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划入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县分局;将原县国土资源局的地质公园管理职责划入县林业局;将原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移民等职责划入县生态移民局。

(十九)职能转变。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加强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含山、林、田、湖、草)的调查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含草原资源、森林<林木、林地>和湿地资源)的审核、确权、登记(包括初始、变更和注销登记)、公布、发证工作;负责土地专项调查工作。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草原资源、森林(林木、林地)和湿地资源的日常管理及草原资源、森林(林木、林地)和湿地资源的专项调查工作。

2.与县应急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调查、治理日常监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执行、落实国家相关防护标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开展隐患点的避险宣传工作。提供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技术支持。县应急局负责地质灾害信息汇总报送,负责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负责地质灾害救援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值守、应急处置和灾情汇总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会商、决策支持等工作。与县水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含山、水、林、田、湖、草)的调查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含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草原资源、森林<林木、林地>和湿地资源)的审核、确权、登记(包括初始、变更和注销登记)、公布、发证工作;负责土地、矿产资源的专项调查工作。县水务局负责河道采砂许可审批工作,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岸安全负责;负责组织实施水资源的日常管理及水资源的专项调查工作。

4.与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会同县民政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罗甸县行政区划图。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由罗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及所属16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9个乡镇国土所)组成。罗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部门人员构成:

我单位人员编制为124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6名,行政编制11名(含工勤2名),事业编制113名。实有在职人数85人(行政人数9人、事业人数76人),离退休人员共20人。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罗甸县自然资源局

124

105

9

76

20







合计

124

105

9

76

20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8张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5751.81万元,支出15751.81万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3295.53万元,支出3295.53万元,比上年增加12456.28万元,同比增长377.97%。其原因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未列入。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罗甸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3295.53

15751.81

12456.28

377.97

3295.53

15751.81

12456.28

377.97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未列入

人员经费

952.87

893.57

-59.3

-6.22

952.87

893.57

-59.3

-6.22

人员调动

公用经费

81.67

81.67

0

0

81.67

81.67

0

0


项目经费

2260.99

14776.57

12515.58

553.54

2260.99

14776.57

12515.58

553.54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未列入

其他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5751.81万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3295.53万元,比上年增加12456.28万元,同比增长377.97%。其原因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未列入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5751.81万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3295.53万元,比上年增加12456.28万元,同比增长377.97%。其原因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未列入

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99.01万元,占总支出0.63%;卫生健康支出37.85万元,占总支出0.24%;住房保障支出79.45万元,占总支出0.5%;城乡社区支出13476.77万元,占总支出85.5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31.16万元,占总支出7.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27.57万元,占总支出5.89%。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880.45万元,占总支出5.59%;商品服务支出86.41万元,占总支出0.5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8万元,占总支出0.03%;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占总支出0.02%。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80.45万元,占总支出的5.59%;机关商品服务支出86.41万元,占总支出0.5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8万元,占总支出0.03%;机关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占总支出0.02%。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51.81万元,支出15751.81万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5.53万元,比上年增加12456.28万元,同比增长377.97%。其原因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未列入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2020年占总收入

比(%)

变动原因

合计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3295.53

2288.04

-1007.49

-30.57

100%

2021年部分项目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

非财政拨款

收入







其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8.04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89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5.38万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76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2万元;2082799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8万元;2101201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7.85万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万元;2200101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支出804.83万元;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60.12万元;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133万元;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33.21万元;2210201住房保险(住房公积金)79.45万元,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5.53万元,比上年减少1007.49元,同比减少30.57%,其原因是:2021年部分项目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万元,比上年减少3.11万元,同比减少3.42%;2080801死亡抚恤5.38万元,与上年一致;2200101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支出919.51万元,比上年减少114.68万元,同比减少12.47%;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132.7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同比减少0.23%;2210201住房保险(住房公积金)82.4万元,比上年减少2.95元,同比减少3.5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975.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93.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1.67万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034.54万元,比上年减少59.3万元,同比减少5.73%,其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52.87万元,比上年减少59.3万元,同比减少5.73%;公用经费支出81.67元,与上年一致。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罗甸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20

2021

增加

增长(%)

2020

2021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人员经费

952.87

893.57

-59.3

-5.73

952.87

893.57

-59.3

-5.73

人员减少

公用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罗甸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20年预算数

2021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24.5

24.5

0

0

与上年一致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4.5

4.5

0

0

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

20

0

0

与上年一致

注:我单位公务用车保留编制数共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罗甸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13463.77

0


  1.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①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行政运行预算经费共计975.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93.57万元,按此细化预算:职工工资(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801万元,占人员工资总预算支出89.64%;职工住房公积金79.45万元,占人员工资总预算支出8.89%;8个遗属生活补助5.38万元,占人员工资总预算支出0.6%;其他交通费用(科级以上干部交通补贴)7.74万元,占人员工资总预算支出0.87%;

②工作经费81.67万元,其中办公费4.5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51%;电信邮资费、职工电话费补助14.35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57%;差旅费7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8.57%;租赁费2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45%;工会经费9.7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1.88%;培训费2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45%;会议费0.26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32%;公务接待费4.5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5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4.4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6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58%;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67%。

2.政府采购情况

自然资源局2020年无政府采购计划,原因:没有批量采购计划,都是新进人员需购置或办公设备已报废才零星购置,且价格都达不到集中采购金额;如有零星采购,所需采购股室先自行到商店询价后向局办公室写采购申请,经局务会研究同意再购置。

  1.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罗甸县自然资源部门的国有资产主要由办公用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公务用车等购成。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457.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71.06万元,流动资产5986.49万元,比2020年资产总额增加3106.17万元,同比增长92.68%;固定资产增加4.83万元,同比增长1.03%,主要购置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办公桌、会议桌、档案柜等;流动资产增加2775.2万元,同比增长46.36%。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4776.57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1)资金总额:15751.81万元

(2)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目标1::全力保障县域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合理用地、征地需求;目标2:加强耕地保护,全县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指标;目标3: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整治工作,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开展地质灾害演练,实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目标4: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认真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全覆盖;目标5: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推进国土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3)绩效指标:

①数量指标:完成自然资源常规工作,指标值:10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指标值:按时保质完成。

②质量指标:全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标值:良好。

③时效指标:完成时间,指标值:2021年12月底完成

④成本指标:人员经费,指标值:893.5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指标值:81.67万元;专项经费,指标值:14776.57万元;。

⑤经济效益:征收出让收入,保障土地供应,服务县域经济。指标值:长期保障;加大非税收入工作,指标值:严格按规定收费,做到应收尽收。

⑥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做好土地供应、征收。指标值: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

⑦生态效益:确保耕地动态平衡,指标值:长期保障。

⑧可持续影响: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指标值:长期影响。

⑨服务对象满意度:县委县政府、办事群众对本局满意度,指标值:≥95%。

  1. 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项目共1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288.04万元。主要包括:罗甸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04.5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57%;自动化监测设备通讯运行与维护3.0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13%;灾害防治专项资金820万,占预算总额的5.84%;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储备区划定工作1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57%;临聘人员定额经费专项补助45.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01%;全国国土调查县级工作经费13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81%;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33.2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45%;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工作1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57%;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山水林田 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7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15%;2017-2018年木引镇高山村大寨等5个“村民自建” 土地整治项目尾款75.1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28%;

详见公开附件。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1. 专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事业收入: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其他收入: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1:罗甸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附件2:罗甸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绩效目标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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