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罗甸县卫生健康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三、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二)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采购情况
(三)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五)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项目支出安排说明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四、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公开表
(一)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转经费明细表
(八)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明细表
(十)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十一)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罗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以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拟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省州卫生健康规划。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措施,负责城市公立医院综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代管老年学学会、长寿文化研究所。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的建议,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定。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计划生育的相关建议。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提出加强全县医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十三)贯彻执行《中医药法》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州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中医药法规和规章;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的工作安排部署;制定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以及中西医结合等业务管理;提出加快县级中医药民族医药振兴发展的建议和落实措施;组织民族民间医药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和提高工作;组织中医民族医药资源普查、民族医药保护发展、中医药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等工作。
(十四)负责医疗事故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责调整。将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行政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卫生健康局;将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卫生健康局;将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入局机关。
(十九)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罗甸,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为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一是与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县域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县域人口发展战略、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规划、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建议;二是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三是与县水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对饮用水水源水质检测工作监督管理。县水务局负责对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检测化验;四是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负责长寿之乡相关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健康、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养生服务工作,拟订养老养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五是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做好职责范围内牵头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含局机关7个职能股(室)及未独立核算的县计划生育协会(含罗甸县困难家庭扶助中心)、县卫生健康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县卫生健康系统干部档案室、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120急救中心)、罗甸县卫生健康指导中心、罗甸县医学教育服务中心、罗甸县困难家庭扶助中心和县卫健系统党建服务中心等8个局直属事业单位)和26个乡镇1个社区卫生院共36个核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设置,局机关共7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规划信息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综合监督股。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
1 |
县卫生健康局 |
办公室 |
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
人事股 |
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 ||
财务股 |
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 ||
规划信息股 |
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 ||
疾病预防控制股 |
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 ||
医政医管股 |
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 ||
综合监督股 |
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 ||
2 |
县计划生育协会 |
财政全额拨款参公单位 | |
3 |
罗甸县卫生健康系统核算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4 |
罗甸县卫生健康系统档案室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5 |
罗甸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120急救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6 |
罗甸县卫生健康指导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7 |
罗甸县医学教育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8 |
罗甸县卫健系统党建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9 |
困难家庭扶助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10 |
罗甸县斛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11 |
罗甸县龙坪镇八总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12 |
罗甸县龙坪镇云干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13 |
罗甸县龙坪镇板庚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14 |
罗甸县边阳镇中心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15 |
罗甸县边阳镇栗木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16 |
罗甸县边阳镇罗沙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17 |
罗甸县边阳镇交砚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18 |
罗甸县边阳镇董王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19 |
罗甸县沫阳镇中心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20 |
罗甸县沫阳镇董当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21 |
罗甸县沫阳镇董架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22 |
罗甸县沫阳镇平岩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23 |
罗甸县茂井镇中心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24 |
罗甸县茂井镇大亭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25 |
罗甸县凤亭乡中心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26 |
罗甸县凤亭乡班仁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27 |
罗甸县逢亭镇中心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28 |
罗甸县逢亭镇纳坪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29 |
罗甸县木引镇中心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30 |
罗甸县罗悃镇中心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31 |
罗甸县罗悃镇沟亭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32 |
罗甸县罗悃镇罗苏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33 |
罗甸县红水河镇中心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34 |
罗甸县红水河镇罗暮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35 |
罗甸县红水河镇罗妥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36 |
罗甸县龙坪镇中心卫生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三)部门人员构成
县卫生健康局总编制人数:639人,其中局机关本级59人。2025年初实有在职人数543人,退休98人。
序号 |
单位 |
核定编制数 |
在编数 |
离退休人数 |
1 |
局机关 |
14 |
10 |
34 |
2 |
罗甸县医学教育服务中心 |
11 |
8 |
0 |
3 |
罗甸县卫生健康系统会计核算中心 |
5 |
5 |
0 |
4 |
罗甸县卫生健康系统干部档案室 |
2 |
2 |
0 |
5 |
罗甸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120急救中心) |
8 |
7 |
0 |
6 |
罗甸县卫生健康指导中心 |
10 |
8 |
0 |
7 |
罗甸县卫健系统党建服务中心 |
3 |
2 |
0 |
8 |
罗甸县计划生育协会 |
4 |
4 |
0 |
9 |
罗甸县困难家庭扶助中心 |
2 |
1 |
0 |
10 |
罗甸县斛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4 |
27 |
0 |
11 |
罗甸县龙坪镇中心卫生院 |
49 |
42 |
7 |
12 |
罗甸县龙坪镇八总卫生院 |
11 |
10 |
2 |
13 |
罗甸县龙坪镇云干卫生院 |
15 |
15 |
2 |
14 |
罗甸县龙坪镇板庚卫生院 |
21 |
17 |
0 |
15 |
罗甸县沫阳镇中心卫生院 |
34 |
29 |
8 |
16 |
罗甸县沫阳镇董当卫生院 |
25 |
23 |
2 |
17 |
罗甸县沫阳镇董架卫生院 |
15 |
15 |
1 |
18 |
罗甸县沫阳镇平岩卫生院 |
13 |
12 |
1 |
19 |
罗甸县罗悃镇中心卫生院 |
31 |
30 |
4 |
20 |
罗甸县罗悃镇沟亭卫生院 |
11 |
10 |
0 |
21 |
罗甸县罗悃镇罗苏卫生院 |
12 |
12 |
1 |
22 |
罗甸县红水河镇中心卫生院 |
15 |
12 |
0 |
23 |
罗甸县红水河镇罗暮卫生院 |
14 |
12 |
2 |
24 |
罗甸县红水河镇罗妥卫生院 |
11 |
10 |
0 |
25 |
罗甸县茂井镇中心卫生院 |
22 |
20 |
2 |
26 |
罗甸县茂井镇大亭卫生院 |
13 |
12 |
1 |
27 |
罗甸县凤亭乡中心卫生院 |
15 |
15 |
0 |
28 |
罗甸县凤亭乡班仁卫生院 |
9 |
7 |
1 |
29 |
罗甸县逢亭镇中心卫生院 |
29 |
26 |
5 |
30 |
罗甸县逢亭镇纳坪卫生院 |
7 |
6 |
0 |
31 |
罗甸县木引镇中心卫生院 |
34 |
30 |
2 |
32 |
罗甸县边阳镇中心卫生院 |
64 |
63 |
21 |
33 |
罗甸县边阳镇栗木卫生院 |
20 |
18 |
0 |
34 |
罗甸县边阳镇罗沙卫生院 |
18 |
18 |
0 |
35 |
罗甸县边阳镇交砚卫生院 |
14 |
12 |
0 |
36 |
罗甸县边阳镇董王卫生院 |
14 |
13 |
2 |
合计 |
639 |
563 |
98 |
二、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我部门预算收入合计9135.5(含上年结转896.1万元,下同)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39.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135.5万元(含上年结转经费支出896.1万元,下同),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135.5万元,按支出方向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2623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86.406917万元(含上年结转经费支出89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9.830688万元,上年结转上级。
2025年收支总额与2024年相比,增加116.62万元,上升1.29%。主要原因:县级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二)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91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35.5万元。
2024年收入总额较上年增加116.62万元,上升1.29%,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三)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91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135.5万元。
2025年支出总额较上年增加116.62万元,同比上升1.29%,主要原因:县级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262395万元,占总支出的8.09%;卫生健康支出7786.406917万元,占总支出的85.24%;住房保障支出609.830688万元,占总支出的6.67%。
(四)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1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35.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13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26239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09%;住房保障支出609.83068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67%;卫生健康支出7786.4069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24%。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4年相比,增加116.62万元,同比上升1.29%。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五)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9135.5万元,较上年增加116.62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41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12%;项目支出1724.59万元(含上年结转89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88%。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262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9%;住房保障支出609.830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67%;卫生健康支出7786.4069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24%。
(六)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7439.77万元,较上年减少45.6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41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9.61%;公用经费支出2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0.39%。
人员经费构成情况,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22.92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7.47%;商品服务支出117.36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13万元,占人员经费的0.95%。
公用经费构成情况,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9.36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
(七)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4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公务接待费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0.011%。
2025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预算数 |
2025年预算数 |
增减额 |
升降率 |
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
合计 |
9.6 |
8.4 |
-1.2 |
-12.5% |
0.011% |
一、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 |
二、公务接待费 |
2.4 |
1.2 |
-1.2 |
-50% |
0.015%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7.2 |
7.2 |
0 |
0 |
0.08% |
1、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0 |
0 |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2 |
7.2 |
0 |
0 |
0.087% |
(八)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我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我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9.36万元,较上年减少7.32万元,主要原因:执法大队13人转隶到疾控中心。
(二)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5年初,我单位国有资产原值946.014209万元,累计折旧617.074492万元,净值328.939717万元,较上年减少104.450343万元,主要原因是折旧。
(四)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799.63万元。(详见附表)
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我部门(单位)2025年主要完成:(一)进一步做好贵州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和接种服务工作,顺利推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二)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计划生育、中医服务和医疗服务行为等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费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与本地实际情况相结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而立项;(四)减轻重度精神病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积极配合治疗并开展康复训练;(五)减轻患者和监护人经济负担,提高监护人积极性,促进监护责任有效落实。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积极配合治疗并开展康复训练,妥善看护好居家患者,确保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发生危害社会案(事)件发生;(六)创造和维护健康社会环境,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疾病负担增长,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七)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教育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教育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八)全力落实“六项重点任务”罗甸县“人口健康基金”;(九)创造和维护健康社会环境,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疾病负担增长,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五)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799.63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单位事业发展、非税成本支出、基本民生配套支出等方面,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有,一是计划生育农村节育奖项目资金41.4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5.18%;二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资金13.61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1.7%;三是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资金0.11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0.01%;四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贴项目资金32.76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4.06%;五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资金13.12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1.64%;六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项目资金32.46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2.5%;七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县级配套)106.86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13.36%;八是罗甸县“人口健康基金”10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1.25%;九是罗甸县计划生育协会综合试点改革项目经费10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1.25%;十是“组团式”帮扶医疗干部人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4.87万 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0.61%;十一是罗甸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和国家卫生乡镇工作经费10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1.25%;十二是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443.73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54.24%;十三是罗甸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经费8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1%;十四是乡镇卫生院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2024年收费返还)52.71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6.59%;十五是卫生执法办案经费20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2.5%。
1.2.3、计划生育项目经费(含计划生育农村节育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主要是缓解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教育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教育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立项依据。根据黔人口办发【2012】3号、《关于统筹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黔财教(2011)237号、《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文件要求,设立计划生育项目经费(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利益导向“四项制度”补助)项目。
(3)实施主体。罗甸县卫生健康局
(4)实施方案。根据罗甸县财政局预算批复,本项目用于实施:
目标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目标2: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教育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拟安排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3个项目预算55.12万元。
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补贴项目经费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教育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长寿之乡会费缴纳及老龄宣传工作。
(2)实施主体。罗甸县卫生健康局
(3)实施周期。2025年。
(4)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拟安排项目预算32.76万元。
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经费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教育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实施主体。罗甸县卫生健康局
(3)实施周期。2025年。
(4)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拟安排项目预算13.12万元。
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减轻患者和监护人经济负担,提高监护人积极性,促进监护责任有效落实。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积极配合治疗并开展康复训练,妥善看护好居家患者,确保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发生危害社会案(事)件发生。
(2)立项依据。根据罗委办字(2017)81号文件要求,设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资金项目。
(3)实施主体。罗甸县卫生健康局
(4)实施方案。《省卫生健康委 省委政法委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黔卫健函(2023)120号)“所需资金按《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黔发改社会(2021)1002号)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支出责任划分确定的相关执行规定,省、市、县分别按照6.5:1.4:2.1的分担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拟安排项目预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项目为34.07万元。
7、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县级配套)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免费向居民提供原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立项依据:《黔南州卫生健康局 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做好黔南州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黔南卫健通〔2023〕46号),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89元,新增5元重点支持地方强化老年人、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实施主体。罗甸县卫生健康局
(4)实施周期。2025年。
(5)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拟安排项目预算106.86万元。
8、罗甸县“人口健康基金”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创造和维护健康社会环境,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疾病负担增长,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全力落实“六项重点任务”、罗甸县“人口健康基金”。
(2)立项依据:(一)《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人口健康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罗府办发[2018] 122号)。
(3)实施主体。罗甸县卫生健康局
(4)实施周期。2025年。
(5)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拟安排项目预算10万元。
9、罗甸县计划生育协会综合试点改革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创造和维护健康社会环境,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疾病负担增长,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全力落实“六项重点任务”、罗甸县“人口健康基金”。
(2)立项依据:(一)《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计生协第二批地方计生协综合改革试点黔南州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委办字〔2020〕107 号),《中共罗甸县委办公室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计生协第二批地方计生协综合改革试点罗甸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委办字〔2021〕52 号),要求:“争取将县级计生协纳入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推动县级财政部门将计生协工作经费、“六项重点任务”项目经费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计生协开展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3)实施主体。罗甸县卫生健康局
(4)实施周期。2025年。
(5)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拟安排项目预算10万元。
10、“组团式”帮扶医疗干部人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发放组团式医疗帮扶干部人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立项依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关于印发<贵州省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人员激励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组通〔2023〕10号)的要求,“在我县开展医疗帮扶期间,参照我县同类同级人员标准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实施主体。罗甸县卫生健康局
(4)实施周期。2025年。
(5)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拟安排项目预算4.87万元。
11、罗甸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和国家卫生乡镇经费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目标:持续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县和国家卫生乡镇病媒生物防治考核鉴定达国家标准C级以上,“四害”防治设施设备合格率达95%以上;
(2)立项依据:中共罗甸县委办公室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和国家卫生乡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党办〔2023〕9号),内容: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经费由创建乡镇自筹(病煤生物防制部分列入县级财政统筹)。
(3)实施主体。罗甸县卫生健康局
(4)实施周期。2025年。
(5)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拟安排项目预算10万元。
12、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目标:对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实施门窗安装,完成室外化粪池等环境工程,完善强电工程。
(2)立项依据:根据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3)实施主体。罗甸县卫生健康局
(4)实施周期。2025年。
(5)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拟安排项目预算443.73万元。
13、罗甸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经费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持续维护已建设完成的健康单位健康步道健康街区等设施设备,加强慢病区宣教工作。
(2)立项依据:省卫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
(3)实施主体。罗甸县卫生健康局
(4)实施周期。2025年。
(5)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拟安排项目预算8万元。
14、乡镇卫生院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2024年收费返还)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进一步做好贵州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和接种服务工作,顺利推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
(2)立项依据。根据黔发改收费【2021】797号文件要求,设立乡镇卫生院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项目,罗甸县各乡镇卫生院2024年二类疫苗接种收费上缴国库未完全返还,为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2025年需返还52.71万元。
(3)实施主体。罗甸县卫生健康局
(4)实施方案。根据罗甸县财政局预算批复,本项目用于实施: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和接种服务工作.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拟安排项目预算52.71万元。
15、卫生执法办案经费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计划生育、中医服务和医疗服务行为等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
(2)立项依据。以2024年卫生执法办案数量及上缴罚款金额为测算依据,设立卫生执法办案经费项目。
(3)实施主体。罗甸县卫生健康局
(4)实施方案。根据罗甸县财政局预算批复,本项目用于卫生安全方面。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拟安排项目预算20万元。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类项目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及未参改单位事业编制车辆开展公务活动产生的车辆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开展公务活动。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8.“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产生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本次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5张报表,主要如下:
(一)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转经费明细表
(八)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明细表
(十)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十一)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表
(十四)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罗甸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公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