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项目名称:贵州东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罗悃镇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贵州东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八年十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简况 8
三、环境质量状况 13
四、评价适用标准 15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8
六、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1
七、环境影响分析 33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52
九、结论与建议 54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建设项目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3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4 项目区水系图
附表:
附表1 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
附表2 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附表3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览表
附表4 施工期环境监理一览表
附表5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附件:
附件1 环评工作委托书
附件2 土地租赁协议书
附件3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贵州东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罗悃镇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
建设单位 |
贵州东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刘臻 |
联系人 |
刘臻 | |||||||||||||||||||||||||||||||||||||||||||||||||||||||||||||||||||||||||||||||||||||||||||||||||||||||||||||||||||||||||||||||||||||||||||||||||||||||||||||||||||||||||||||||||||||||||||||||||||||||||||||||||
通讯地址 |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龙坪镇际恒五金建材城7-2-4号 | |||||||||||||||||||||||||||||||||||||||||||||||||||||||||||||||||||||||||||||||||||||||||||||||||||||||||||||||||||||||||||||||||||||||||||||||||||||||||||||||||||||||||||||||||||||||||||||||||||||||||||||||||||
联系电话 |
13885102188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550100 |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罗悃镇沟亭村里王砂石场内 | |||||||||||||||||||||||||||||||||||||||||||||||||||||||||||||||||||||||||||||||||||||||||||||||||||||||||||||||||||||||||||||||||||||||||||||||||||||||||||||||||||||||||||||||||||||||||||||||||||||||||||||||||||
立项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及代码 |
C3033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83.32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 | |||||||||||||||||||||||||||||||||||||||||||||||||||||||||||||||||||||||||||||||||||||||||||||||||||||||||||||||||||||||||||||||||||||||||||||||||||||||||||||||||||||||||||||||||||||||||||||||||||||||||||||||||
总投资 (万元) |
500.00 |
环保投资 (万元) |
54.50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0.90%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
预期投产日期 |
2018.12 | |||||||||||||||||||||||||||||||||||||||||||||||||||||||||||||||||||||||||||||||||||||||||||||||||||||||||||||||||||||||||||||||||||||||||||||||||||||||||||||||||||||||||||||||||||||||||||||||||||||||||||||||||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城市要发展,必然先修路,与沥青路面相比,水泥路面主要有两大问题:一是水泥路面的行车舒适性不及沥青路面;二是水泥路面损坏后,修复难度大;由此可见在沥青混凝土路面对一个处于开发发展阶段的城市至关重要。 在此背景下,贵州东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拟在罗甸县罗悃镇沟亭村里王砂石场内新建年产50万吨沥青搅拌站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50万吨沥青混凝土,给当地道路工程发展带来极大的便利。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贵州东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在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等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审查后可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贵州东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罗悃镇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东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罗甸县罗悃镇沟亭村里王砂石场内(坐标:E106.647919,N25.352433)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沥青混合料50万吨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483.32m2,办公及生活用房(依托砂石场的办公生活区:200m2),建设钢结构大棚200m2。本项目拟采用HXB2000型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主要建设工程分为骨料预处理区、沥青预处理区、沥青混合料搅拌区等,项目组成见下表1-1。 表1-1项目组成一览表
3、拟建项目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见表1-2。 表1-2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4、主要原辅材料 项目原辅材料均为外购获得,主要有骨料、沥青、粉料等,其中部分砂石直接采用里王沙场场的成品作为原料,原辅材料用量见表1-3。 表1-3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表
表1-4 项目能源消耗表
原料介绍: ①沥青骨料:来源于各采石加工场,是不同粒度规格产品,主要成分为石灰岩石质,是沥青砼的主要原料,经采购后直接运进厂区。 ②粉料:为石灰石粉末,质白细,罐装;采购自石灰粉厂家,贮放于粉料仓内。 ③沥青:项目使用的沥青型号是重交沥青型号AH-70#,主要成分是沥青质和树脂,其次有高沸点矿物油和少量的氧、硫和氯的化合物。有光泽,呈液体、半固体或固体状态,低温时质脆,粘结性和防腐性能良好。本项目所使用的沥青主要为中国石化东海牌交通道路石油沥青中的70#,闪点为326℃,软化点为47.3℃,密度1.028g/cm3。由于液体沥青在生产过程中曾经蒸馏至400℃以上,因而其挥发性较固体沥青要小。参考《壳牌沥青手册》中文版(壳牌大中华集团,1995年9月初版),一般石油沥青中苯并[a]芘含量为0.1~27ppm,按最不利情况石油沥青中苯并[a]芘含量最大的情况考虑,苯并[a]芘含量取27ppm,因此本项目所使用的沥青含苯并[a]芘总量为540kg/a。 5、公用工程 供水:近期采用南侧溪沟供水,远期采用自来水。 排水:沥青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因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周边有大量农田,有消化环境。 本项目共有工作人员5人,员工人均用水量根据《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DB52/T 725)中农村及乡镇居民生活综合用水指标9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0.45m3/d(108m3/a),排放系数取0.8,则排放量为0.36m3/d(86.40m3/a)。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周边有大量农田和林地,有消化环境,不外排。 若遇雨季,厂内降雨初期会产生初期雨水,对于初期雨水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Q=Φ×q×F×t 其中:Φ—径流系数,取0.15; q—设计暴雨强度,L/s·公顷; F—汇水面积(0.9ha,场地总面积减去绿化和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暴雨强度q参考原平市暴雨强度公式: 其中:P—设计重现期,取2年; t—降雨历时,取15min。 经计算,本项目区内初期雨水量为52.61m3,全部经沉淀池(60m³)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本项目洒水降尘用水量约为1.0m3/d)。 本项目用水量估算详见下表1-5。 表1-5 项目用水量估算表
注: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全部回用
从水平衡图中可知,项目总用水量为1.45m3/d(348m3/a),总排水量为0.36m3/d(86.40m3/a) 供电:由市政供电系统提供。 供气:由贵州燃气(集团)贵定县燃气有限公司提供。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拟建项目设计定员5人,依托里王砂石场办公生活区设有的厕所、倒班房等生活设施。 全年工作日240天,8小时/班工作制,其中沥青生产仅用5小时。 7、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银百高速西侧约1000m,项目入口位于东侧,出入口一侧为机械停放区,用于运输车辆的停放。项目区总体分为生活区和生产区,生活区位于项目区西侧有综合办公房以及员工生活用房,生产区位于项目区东侧,生产区与生活区之间隔有一定距离,避免生产区中产生的灰尘对办公生活造成影响。 生产区根据工艺流程布置,避免生产过程中不必要的迂回。同时生产区地势较宽阔,便于生产废气的扩撒,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因此,从环境角度而言,平面布置合理。 8、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罗甸县罗悃镇沟亭村里王砂石场内,项目周边环境现状良好,除里王砂石场外无其他污染型工业大气污染源,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能达到2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区属于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原材料全部外购,拟选址位置最近地表水为项目区东侧约1km的沟亭河。项目区拟选址前期使用附近溪水作为项目区用水,项目区对该取水点应采用防护措施,确保取水点不受污染。项目建成后其主要产品为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周边有大量农田和林地,有消化环境。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沉淀池及旱厕严格做好防渗漏措施,不产生污水排放。 项目区设置半封闭原料堆放棚,并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原料储罐设置布袋除尘器,以此控制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沥青储罐及拌合站产生的沥青烟采取静电捕集法治理;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固废全部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其他固废合理利用资源化。同时项目所在地周边6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且厂区紧邻公路,便于运输。 根据《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区由禁止开发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和石漠化敏感区四部分组成。保护范围包括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国家级、省级和市州级自然保护区,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和石漠化敏感区等 12 类区域。 根据对照贵州省生态红线划定方案,本项目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石漠化敏感区等生态敏感区,故项目建设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不冲突。 综上所述,项目区在做好相应措施后,废气、污水、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置,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9、产业政策符合性以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视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罗甸县罗悃镇沟亭村里王砂石场内,选址用地范围为沙场闲置地,本项目与里王沙场业主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正式入驻。不存在原有污染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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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罗甸县。罗甸县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6°23′~107°04′,北纬25°4′~25°45′之间;东与平塘、广西南丹相邻,西与紫云、望谟、长顺接壤,南隔红水河与广西天峨、乐业相望.北与罗甸县为邻;总面积3012.93km2,是黔南州国土面积最大的县。101、312省道公路过境,南盘江可通航客轮。 本项目位于罗甸县罗悃镇沟亭村里王砂石场内,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拟建项目交通地理位置见附图1。 2、地形、地貌、地质 罗甸县地处云贵高原南缘向桂西北山区与丘陵过渡斜坡地带,地势北高南低呈阶梯式下降,县境内西北、北、东北和东南等地带为环行山地的基本轮廓,使其县境略呈“撮箕口”朝南地形。境内以山地为主,山地占总面积的85.8%,丘陵占9.7%,盆地占4.6%。河流在境内穿插、切割,更使地形复杂、地貌多样。总的特点是:山峦起伏、沟谷纵横、地面破碎、山地特色明显。北部、东北部以岩溶、丘陵、盆地,及石炭岩低中山地貌为主,海拔在600-1000米之间,岩溶发育,多溶洞、溶丘、暗河。中部、南部以沙页岩低山、河谷、盆地为主,海拔多在300-800米之间。耕地面积占总面积的6.5%;草山草坡占28.24%。森林覆盖率为12%,宜林荒山占总面积的33.1%,适宜种植杉、松、泡桐等速生优质用材林和油桐、柑桔、大叶茶等经济林木,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 3、气候气象 罗甸县境内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春早、夏长、秋迟、冬短的特点,日照为1350-1520小时,年平均温度达20℃,极端最高气温40.6℃,极端最低气温零下3.5℃,年均降雨量为1335毫米,无霜期长达335天左右,有“天然温室”之称,是发展早熟蔬菜以及热带、亚热带作物的理想地方。 4、水资源 罗甸县境内河流属珠江流域红水河水系,流域面积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红水河、潆河等22条(界河除外),总长度482公里,年平均径流量17.78亿立方米。蕴藏着丰富的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48.27万千瓦,可开发量为12.6万千瓦。地表水总流量35.82亿立方米。境内河流属珠江水系,主要河流有南盘江、蒙江、曹渡河。蒙江由西北向东南斜贯县境,注入红水河。河流落差大,水力资源丰富。 本项目涉及的河流为沟亭河和项目南侧溪沟。沟亭河属于蒙江二级支流,发源于罗悃镇洞上。流经罗悃镇、沟亭乡,于边外河处汇入蒙江。属于小河。 5、动物资源 罗甸县境内群山起伏,气候温和,生物资源丰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有:蟒蛇、红腹锦鸡、白鹅、红隼、白冠长尾雉、猕猴、穿山甲、水獭、大灵猫、小灵猫。水产动物有珍贵的团鱼(鳖)。国家保护的树种:一级有桫椤;二级有野荔枝、黄杉、楠木、麻楝、红椿、杜仲、银杏、鹅掌楸、福建柏、心叶砚木。野生药材100多种,主要有金银花、桔梗、大小黄草、半夏、通草、何首乌等。 |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行政区划 2014年2月,撤销罗甸县龙坪镇、沫阳镇、边阳镇、逢亭镇、罗悃镇、红水河镇、茂井镇、云干乡、板庚乡、八总乡、董当乡、董架乡、平岩乡、栗木乡、罗沙乡、交砚乡、董王乡、纳坪乡、沟亭乡、罗苏乡、罗暮乡、罗妥乡、大亭乡、凤亭乡、班仁乡等25个乡(镇)建制,设置新的龙坪镇、沫阳镇、边阳镇、逢亭镇、罗悃镇、红水河镇、茂井镇、凤亭乡。重组乡镇如下: 龙坪镇:辖原龙坪镇、云干乡、板庚乡、八总乡,镇人民政府驻城东社区; 沫阳镇:辖原沫阳镇、董当乡、董架乡、平岩乡,镇人民政府驻罗沟村; 边阳镇:辖原边阳镇、栗木乡、罗沙乡、交砚乡、董王乡,镇人民政府驻下坝村; 逢亭镇:辖原逢亭镇、纳坪乡,镇人民政府驻逢亭村; 罗悃镇:辖原罗悃镇、沟亭乡、罗苏乡,镇人民政府驻河东村; 红水河镇:辖原红水河镇、罗暮乡、罗妥乡,镇人民政府驻羊里村; 茂井镇:辖原茂井镇、大亭乡,镇人民政府驻茂井村; 凤亭乡:辖原凤亭乡、班仁乡,乡人民政府驻凤亭村。 2014年2月,撤销罗甸县木引乡,设置木引镇,镇人民政府驻木引村,所辖行政区域不变。2014年7月,罗甸县辖8个镇、1个乡:龙坪镇、沫阳镇、边阳镇、逢亭镇、罗悃镇、红水河镇、茂井镇、木引镇、凤亭乡。全县总人口32.8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13万人,少数民族人口28.91万人,人数较多的少数民族有布依、苗、瑶、壮等族。 2、社会经济概况 2017年全县生产总值为73.72亿元,同比增长12.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6.55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25.5亿元,增长12.5%;第三产业增加值31.67亿元,增长14.6%,其中:其他服务业增长17.9%、金融业增长13.6%、住宿和餐饮业增长11%。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8345元,同比增长11.4%。 2017年全县按照中央、省、州1号文件精神部署,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全力提供绿色无公害产品,以调结构、上规模、创品牌、占市场为主要任务,推动一产“接二连三”,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全县林业稳步发展。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造林等国家林业工程、项目,共投入林业建设资金0.58亿元。完成营造林9.04万亩、完成四旁(零星)植树25万株、义务植树3.72万株;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项目2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中林业营造林2.6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39万亩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国家级生态公益林93.83万亩、地方生态公益林56.21万亩得到补偿。2017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5.53%。 2017年,全县工业园区规划面积22.62公顷,入住企业57户,完成税收2.6亿元。 全年工业增加值19.54亿元,比上年增长11.3%。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7.54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其中,轻工业总产值27.67亿元,增长15.5%;重工业总产值19.87亿元,增长10.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000万元以上)13.11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全县规模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耗量45730吨标准煤,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37.53%。 主要工业行业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医药制造业、电力和热力生产及供应业、精制茶制造业等行业产值增长较快,分别比上年增长30.5%、15.7%、15.3%和10.9%。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增长较快。商品混凝土、纸制品、发电量、中成药、精制茶分别比上年增长108.5%、122.9%、24.3%、14.2%、11.5%。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4%。工业企业经济效益增多、减少。规模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42亿元,比上年下降4.1%;利润总额1.49亿元,比上年增长46.84%;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5.7%。建筑业增加值5.96亿元,比上年增长16.6%;资质内建筑企业总产值2.79亿元,同比增长80.9%。商品房销售面积34.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6.0%;商品房销售额11.87亿元,同比增长1.1%。 3、基础设施 交通瓶颈基本破除。开通惠罗高速,融入贵阳一小时经济圈;改造省县乡道181公里;建成通村水泥路901公里;全县公路里程达2394公里。水利设施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小农水重点县等项目,开工建设从里水库,新建小水池5127口,治理河道7条、病险水库4座,有效灌面达14.3万亩,解决28.12万人的饮水安全。城镇建设扩容提质。统筹推进县城规划区开发建设,县城区面积从4.5平方公里拓展到9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34.68%,基本实现3年再造一座罗甸新城的目标。小城镇建设成效显著,边阳列入全省“双示范”小城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龙坪新民、逢亭祥脚、沫阳大小井等一批村寨美丽亮相。 教育和科技 2017年,树立“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理念,注重人才培养,全县继续实施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工程。教书育人、教学水平和质量提升,办学条件更加完善,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关心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教育公平和资源共享。 教育支出5.54亿元,同比增长1%。教育支出与2017年GDP相比为7.5%,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9.6%。 全县教职工数3974人,专任教师数3648人。其中:幼儿园教职工736人,专任教师508人;小学教职工1637人,专任教师1561人;初中教职工1013 人, 初中专任教师996 人;普通高中教职工430 人,专任教师428人;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130人,专任教师127人;特殊教育教职工数17人,专任教师17人;工读学校教职工11人,专任教师11人。 5、文物保护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历史文物等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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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质量状况
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本项目所在罗甸县暂无环境质量公报数据,本评价只做定性分析。 1、环境空气现状 根据最新的罗甸县环境质量月报(2017年1月): 根据监测数据,2017年1月,全县二氧化硫(SO2)月均值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月均值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值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月均值为0.8毫克/立方米;臭氧(O3)月均值为37微克/立方米;可入肺颗粒物(PM2.5)月均值为22微克/立方米。 由此可以看出,罗甸县环境空气中SO2、NO2月均浓度,SO2、NO2、PM10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水环境现状 与本项目最近的水域为沟亭河,水域功能目标类别为Ⅲ类。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区所在沟亭河主要为大气降水形成的地表径流,区域无集中水污染源,水质较好,水质能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罗甸县罗悃镇沟亭村里王砂石场内,项目区以农村环境为主,区域声环境较好,总体评价区内声环境质量能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2类标准。 4、生态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地区属于农村生态环境,该区域以农林植被为主,主要植被为灌草丛生态系统、部分为旱地植被,生态环境质量一般,经现场调查,未发现国家保护的珍稀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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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主要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周边6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只有西侧630m处有一处居民点作为保护目标。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3-1。 表3-1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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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
1、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4-1。 表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μg/m3
2、水环境 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4-2、4-3。 表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表4-3《地下水质量标准》(单位:mg/L(pH除外))
3、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具体标准详见表4-4。 表4-4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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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 (1)烘干系统、筛分机、搅拌机产生的废气统一收集经一套“静电捕集法废气处理系统”处理:砂石骨料烘干系统采用重油作为燃料,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1997年1月1日后新改扩建的二级标准:烟尘:200mg/m3、SO2:850mg/m3、沥青烟:50mg/m3(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NOx240mg/m3)。 (2)导热油锅炉以0#柴油为燃料,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烟尘: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 (3)拌和楼成品仓、粉料筒仓顶呼吸孔、骨料装卸、骨料堆放、骨料输送、及其他无组织排放的各污染物:颗粒物、苯并[a]芘、沥青烟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浓度限值,具体指标见表4-5。 表4-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4)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具体见下表。 表4-6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2、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具体标准值如下表所示。 表4-7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3、固废 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 ||||||||||||||||||||||||||||||||||||||||||||||||||||||||||||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根据当前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全国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因子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项目营运期排放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周边有大量农田,有消化环境,不外排,因此不需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工程分析计算结果,烘干系统、筛分机、搅拌机产生的总量控制污染物的量为SO2:2.85t/a;NOx:4.32t/a;导热油炉产生的总量控制污染物的量为SO2:1.52t/a;NOx:2.94t/a。 因此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4.37t/a;NOx:7.26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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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图: 1、施工期: 图5-1 施工期产污环节图 2、运营期: 沥青混合料由石油沥青和骨料(碎石)混合拌制而成。其一般流程可分为沥青预处理和骨料预处理工序而后进入搅拌机拌和后即成为成品。 ①原料处理 沥青预处理流程:沥青是石油加工后的副产品,进厂时为散装液体沥青,沥青由专用沥青运输车通过密闭沥青管道送至沥青储罐,沥青在沥青储罐维持在常温,当生产需用沥青时通过柴油加热导热油,再通过导热油将沥青加热至120℃~160℃,再经沥青泵输送到沥青计量器,按一定的配合比后通过专门管道送入拌和站的搅拌机内与骨料混合。 骨料预处理流程:满足产品规格需要的骨料(碎石)从石料场运入厂区骨料仓,在通过皮带机送入烘干系统;为使沥青混合料不至于因过快冷却而带来运输上的不便,骨料在进入搅拌机前需经烘干系统进行热处理,本项目采用燃烧重油对烘干系统进行加热,骨料在烘干滚筒内翻滚加热时间为1分钟,骨料加热至160℃~180℃后经烘干筒燃烧器端的出口进入骨料提升机。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与筛分机、搅拌机产生的废气汇合后经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提升机采用斗式板链方式来提升骨料,通过重力方式卸料。骨料通过提升机送到筛分机进行筛分。筛分机位于拌和楼顶部,符合粒度要求的骨料通过重力方式落入计量装置。经计量后在进入搅拌机;少数粒度不合规格的骨料被筛分机分离后由专门出口排出,由骨料供应商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 烘干转筒进料口端设有废气烟道,引风机通过该烟道将废气引入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骨料提升机、筛分机、搅拌机都在密闭的设备内工作,骨料提升机、筛分机、搅拌机工序产生的TSP由拌和楼内部的风机收集后通过管道与烘干转筒的废气(主要含SO2、NOx)烟道汇合,然后由涡流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收尘处理,捕集的TSP 进入旧粉料仓,作为原料进入搅拌机。热骨料通过提升系统、计量系统后进入搅拌机。 粉料处理流程:粉料不需要进行预处理,粉料存储于粉料仓,粉料通过提升系统、计量系统后进入搅拌机。 ②搅拌混合工序 进入搅拌机的骨料、粉料与管道送来的热沥青在搅拌机内拌和,搅拌机每次拌和3000kg 原材料,拌和时间仅45 秒钟,搅拌完成后沥青混合料温度约120℃。成品通过重力落入成品仓中暂存。当成品仓中的沥青混合料满足运输车辆的需要量后成品仓就会打开,通过重力方式装入运输车辆。整个搅拌过程都在密闭系统中进行,仅成品仓打开时会破坏其密封环境。 ③落料与出厂运输 成品通过重力落入成品仓中暂存。当成品仓中的沥青混合料满足运输车辆的需要量后成品仓就会打开,通过重力方式装入运输车辆,由运输车运出厂区。整个搅拌过程都在密闭系统中进行,仅成品仓打开时会破会其密封环境。
图5-2 沥青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5-3运营期物料平衡图(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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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污染源强分析: 1、废气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土建施工产生的扬尘及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废气。 (1)施工扬尘 施工现场扬尘主要有平整土地、开挖、打桩、道路铺浇、材料和取土、弃土现场运输、装卸和搅拌等过程产生的扬尘。道路运输扬尘主要为场外运输产生扬尘。类比同类项目,施工扬尘对拟建项目场区及周边50~100米范围的空气环境的影响较大。 (2)机械燃油废气 主要来源于一些大型施工设备,如挖掘机、装料机等燃油设备作业时产生的废气,以及运输车辆的汽车尾气,主要成分为CO、NOx、HC等。 2、废水 (1)施工废水 施工初期场地平整,房屋地基的开挖和混凝土养护等都将不可避免地产生混浊的施工废水;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在维护和冲洗时,产生少量含SS和石油类的废水。施工废水日产生量约2.00m3/d,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浇洒降尘。 (2)生活污水 施工期平均工人数约为20人/d,用水量为50L/人·d,施工人员用水量1.00m3/d,排水系数按0.8计算,则施工期生活污水量为0.80m3/d。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动力设备、施工机械、车辆运输等,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设备声源强度介于68~90dB(A)之间。由于施工期使用的噪声设备种类多,施工机械噪声值较高,施工场地的开放性特征,使施工机械作业噪声不易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从而对施工机械现场附近造成较大的影响。 建筑施工过程中常用的设备有:吊车、卷扬机、载重汽车、挖掘机、振捣棒、推土机、钻孔机等。项目施工期主要声源设备及强度见下表5-1所示。 表5-1 施工机械噪声一览表
备注:以上噪声为距施工工地5m远处监测值。 根据多年对各类建筑施工工地的场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距施工工地5m远处的噪声级峰值约为87dB(A),一般情况声级为78dB(A)。 4、固体废弃物 主要是基础工程施工时挖掘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土石方 项目场区为租赁砂石场现有平缓的地块,施工期土石方量约为400m³,全部用于场地较低处的回填,实现区内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 (2)建筑垃圾 在施工期将产生一定数量的废弃建筑材料如砂石、混凝土、废砖等均属建筑垃圾。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11.30t。 (3)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期平均工人数约为20人/d,按每人每天产生0.50kg生活垃圾计算,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量为0.01t/d。 5、生态破坏 项目范围内目前为闲置地。区域内地势开阔、空气扩散条件较好,无珍稀动植物。土壤类型多样,地质情况良好,水土流失为轻度。 经现场踏勘,项目范围内属农村生态系统,受人类生产及生活活动的影响,局部地区植被已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水土流失程度有所增加,地区原有的农村生态环境逐渐向开放式生态环境转移,项目的施工建设不会构成大的生态破坏,不会改变区域的整体生态景观和生态功能。 二、运营期污染源强分析: 本项目年工作240天,每天8h,其中生产设备每天运行5h。以下废气污染源分析均以此为基础核算。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烘干系统、筛分机、搅拌机产生的粉尘、SO2、NOx、沥青烟;导热油炉产生的粉尘、SO2、NOx;拌和楼成品仓沥青烟;粉料仓、骨料装卸、堆放、输送产生的粉尘;以及食堂油烟。本次评价废气测算方式引用同类型的沥青搅拌站《沿河富利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该沥青厂位于沿河县洪渡镇,该项目已取得相关批复,该项目与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原材料等指标相同,类比可行。 (1)烘干系统、筛分机、搅拌机废气 (以下1)、2)、3)项中统一收集处理后排放,详见如下分析): 1)烘干系统废气 ①烘干粉尘 砂石骨料烘干系统由燃烧重油供热,砂石骨料在烘干滚筒内翻滚加热,骨料在翻滚过程中以及在燃烧器鼓风的作用下将会产生粉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教材》(建材火电类),骨料搅拌粉尘产生量按骨料使用的万分之5估算,本项目砂石骨料用量为425000t/a,骨料在烘干筒处产生的粉尘量为212.50t/a、885.42kg/d、177.08kg/h。浓度计算见下表5-2。 ②烘干燃料废气 该项目烘干系统采用重油作为燃料,年耗重油1200t/a,类比《崇左市多润沥青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沥青搅拌站项目环评报告表(2017年10月)》,重油含硫量按0.15%计,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十分册(39-46)》中“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燃油工业锅炉”计算本项目烘干系统废气污染源强: 表5-2 重油污染源产排污系数
注:①产排污系数表中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燃油收到基硫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的形式表示。例如燃料中含硫量(S%)为0.1%,则S=0.1。 由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烘干系统污染物产生量为烟尘:3.94t/a、SO2:2.85t/a、NOx:4.32t/a,风量为18,440,316m3/a,年工作240天,每天设备运营5个小时,1小时废气量为15366.93m3/a,烘干系统废气经一套“重力除尘+布袋除尘”二级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见下表5-3。 2)筛分废气 烘干后的砂石骨料通过提升机提升至筛分机中进行筛分,在震动作用下砂石骨料将产生一定的TSP。因骨料TSP在烘干阶段已经被负压吸入烟道中,因此TSP 产生量按骨料使用的万分之2估算,骨料在搅拌机处产生的TSP量为85.00t/a、70.83kg/h。 3)搅拌废气 搅拌机在进行沥青混合料搅拌的时候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尘和沥青烟。 粉尘 项目在进行沥青混合料搅拌时,因沥青为粘稠状,对粉尘有一定的粘附能力,其产生的TSP较少,且搅拌在封闭环境下进行,粉尘产生量极小,本次评价不作具体计算,其搅拌废气的主要产物为沥青烟。 ②沥青烟 加热后的液体沥青经过管道进入拌和楼与砂石骨料和粉料进行混合搅拌,在混合料搅拌时因沥青温度较高会有沥青烟挥发出来。搅拌好的沥青混合料成品通过重力落入成品仓进行暂存,沥青混合料在成品仓中也会挥发一定的沥青烟。搅拌机与成品仓均为密封设备,在仓门打开的时候才打破其密封状态。类比同类型企业,仓门打开进行沥青混合料装车时逸散出的沥青烟约为沥青总量的0.30%,本项目沥青用量为20000t/a,算出沥青烟产生量约为60.00t/a,50.00kg/h。 参考前苏联拉扎列夫主编的《工业生产中有害物质手册》第一卷(化学工业出版社,1987年12月出版)及金相灿主编的《有机化合物污染化学》(清华大学出版社,1990年8月出版),每吨石油沥青在加热过程中可产生苯并[a]芘气体0.10g~0.15g,本项目使用液体沥青经加热乳化处理过,因此本次评价苯并[a]芘产生量取0.10g/t。本项目年使用石油沥青20000.00t/a,将产生苯并[a]芘2.00kg/a。因此本项目苯并[a]芘有组织排放量为1.67g/h。 以上烘干系统、筛分机、搅拌机产生的废气统一收集经一套“重力除尘+布袋除尘”二级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高排气筒排放。 沥青烟经一套“静电捕集法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高排气筒排放。。 烘干系统、筛分机、搅拌机产生的污染源汇总如下表5-3:
表5-3 烘干系统、筛分机、搅拌机污染源汇总表
(2)导热油炉废气 该项目导热油炉采用轻质柴油作为燃料,为沥青加热、保温提供热源,年耗柴油800t/a,类比《崇左市多润沥青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沥青搅拌站项目环评报告表(2017年10月)》,轻柴油含硫量按0.1%计,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十分册(39-46)》中“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燃油工业锅炉”计算本项目导热油炉废气污染源强: 表5-4 轻油污染源产排污系数
注:①产排污系数表中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燃油收到基硫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的形式表示。例如燃料中含硫量(S%)为0.1%,则S=0.1。 由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导热油炉污染物产生量为烟尘:0.21t/a、SO2:1.52t/a、NOx:2.94t/a,废气量为14,243,224m3/a,年工作240天,每天设备运营5个小时,1小时废气量为11869m3/a,导热油炉废气由15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排放浓度见下表5-5, 表5-5 导热油炉废气污染源计算表
由上表可知,污染物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燃油标准。 (3)拌和楼成品仓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当拌和楼下方的专用运输车辆就位后成品仓的放料口将打开,在仓门打开的时候才打破其密封状态,会有少量的沥青烟气逸散。类比同类型企业,沥青烟与苯并[a]芘无组织排放量为:沥青烟0.13kg/h,0.156t/a;并[a]芘3.40×10-3g/h,4.00g/a。 (4)粉料筒仓顶呼吸孔粉尘 项目粉料筒仓顶呼吸孔粉尘产生量与水泥厂水泥筒库相同。在粉料筒顶部设有呼吸孔。依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在卸粉料至封闭式筒仓时,TSP产生量系数为0.12kg/t粉料,本项目粉料量为58000t/a,算出TSP产生量约18.36t/a,类比同类项目产生浓度4000.00mg/m3,废气量为459万m3/a。经过筒顶袋式除尘器(去除率99%)处理后粉料筒仓呼吸孔TSP 排放浓度40.00mg/m3,排放量0.18t/a。 (5)骨料装卸粉尘 根据类比,本项目骨料卸料与将骨料送入皮带输送机过程中形成的TSP量为0.94kg/h,时间1200小时,项目年卸料产生TSP量为1.128t/a,0.94kg/h。 (6)骨料堆放粉尘 项目生产所需要的骨料从料场用汽车送厂区骨料仓,骨料仓为半封闭状态,两侧均为混凝土墙,骨料仓上部安装彩钢棚,对风有一定的阻挡。骨料仓细分为9个堆场,每个堆场砌有1m高的护墙,堆料高约3-4m。 骨料仓中骨料的起尘同骨料堆表面积、骨料的湿度、当地的气象因素等有关。经类比同类项目得到起尘量为3.53t/a。由于工艺要求,骨料在购买之前已经在供应单位进行了清洗,骨料上附着的粉尘较少,加上骨料主要为1~30mm的石子颗粒,不易被风吹起。可减少起尘量50%,因此本项目骨料存储过程中起尘量为1.77t/a。 (7)骨料输送粉尘 项目在生产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骨料从骨料仓内运出倒入骨料仓前端的料斗中,通过料斗骨料落入料斗下方的皮带输送机上,由皮带输送机将骨料输送到烘干筒或搅拌机中。骨料在输送的过程中扰动的原因将会产生少量的TSP,根据类比相同规模生产粉尘产生系数计算,估算骨料在皮带机输送中产生TSP 0.20t/a。。 (8)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油烟浓度约为12.00mg/m3,食堂产生的油烟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气筒排放。根据厂区规模,在厂区食堂就餐人数只有5人,规模较小,其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并且食堂采用液化气为燃料,液化气是一种清洁能源,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根据工艺过程分析,沥青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因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共有工作人员5人,员工人均用水量根据《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DB52/T 725)中农村及乡镇居民生活综合用水指标9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0.45m3/d(108m3/a),排放系数取0.8,则排放量为0.36m3/d(86.40m3/a)。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周边有大量农田和林地,有消化环境,不外排。 若遇雨季,厂内降雨初期会产生初期雨水,对于初期雨水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Q=Φ×q×F×t 其中:Φ—径流系数,取0.15; q—设计暴雨强度,L/s·公顷; F—汇水面积(0.9ha,场地总面积减去绿化和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暴雨强度q参考原平市暴雨强度公式: 其中:P—设计重现期,取2年; t—降雨历时,取15min。 经计算,本项目区内初期雨水量为52.61m3,全部经沉淀池(60m³)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引风机、烘干筒、提升机、空压机、振动筛、沥青泵等机械设备,其噪声范围值为75-95dB(A),主要噪声源噪声值见表5-6。 表5-6 主要噪声设备情况表 单位: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废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沥青废骨料。 项目沥青产品生产原料为砂石,烘干后通过提升机进入筛分机,筛分后合格的砂石进入搅拌机内搅拌,筛选不合格(粒径过大)的废石料则不能进入生产线,根据类比调查,筛分机筛选出来的废石料产生量较少,约为85.00t/a。由骨料供应单位回收利用。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根据除尘率计算,其量约为598.80吨。 2、危废 静电捕集设施产生的焦油及活性炭为危险废物,需设置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10m³),并用特定的容器储存,根据静电捕集设施的净化率估算,焦油的产生量约为30.00t/a,活性炭吸附的焦油量约为1.58t/a,活性炭吸附能力取0.3,则通过1.58÷0.3≈5.27推算出活性炭产生量约为5.27t/a。 3、生活垃圾 该项目区职工人数为5人,生活和办公垃圾按职工每人每天1kg计,年产生生活垃圾约1.20t/a,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综上项目各类固废产生量见表5-7。
表5-7 本项各类废物预计产生量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进行属性判定,结果见表5-8所示。 表5-8 固废属性判定结果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固体废物是否属危险废物的判定结果见表5-9。 表5-9 本项目危险废物属性判定
综上,项目固废产生情况及处理处置方式汇总见表5-10。 表5-10固废产生量及处置方式
*焦油回用要在不影响沥青混凝土质量的前提下回用。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
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 |||||
大气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扬尘 |
少量 |
少量 | ||||
机械燃油废气 |
CO、NOx、THC |
少量 |
少量 | ||||||
运营期 |
烘干系统、筛分机、搅拌机 |
废气量 |
18,440,316m3/a |
18,440,316m3/a | |||||
烟尘 |
16346.79mg/m3 |
301.44t/a |
163.47mg/m3 |
3.01t/a | |||||
SO2 |
154.55mg/m3 |
2.85t/a |
154.55mg/m3 |
2.85t/a | |||||
NOx |
234.27mg/m3 |
4.32t/a |
234.27mg/m3 |
4.32t/a | |||||
拌和楼 |
废气量 |
18,440,316m3/a |
18,440,316m3/a | ||||||
沥青烟 |
390.62mg/m3 |
60.00t/a |
19.53mg/m3 |
3.00t/a | |||||
苯并[a]芘 |
0.013mg/m3 |
2.00kg/a |
0.13*10-3mg/m3 |
0.02kg/a | |||||
导热油炉 |
废气量 |
14,243,224m3/a |
14,243,224m3/a | ||||||
烟尘 |
14.74mg/m3 |
0.21t/a |
14.74mg/m3 |
0.21t/a | |||||
SO2 |
106.72mg/m3 |
1.52t/a |
106.72mg/m3 |
1.52t/a | |||||
NOx |
206.41mg/m3 |
2.94t/a |
206.41mg/m3 |
2.94t/a | |||||
拌和楼成品仓 |
沥青烟 |
/ |
0.156t/a |
/ |
0.156t/a | ||||
苯并[a]芘 |
/ |
4.00g/a |
/ |
4.00g/a | |||||
粉料仓 |
废气量 |
459万m3/a |
459万m3/a | ||||||
TSP |
4000.00mg/m3 |
18.36t/a |
40.00mg/m3 |
0.18t/a | |||||
骨料装卸 |
TSP |
/ |
1.128t/a |
/ |
1.128t/a | ||||
骨料堆放 |
TSP |
/ |
1.77t/a |
/ |
1.77t/a | ||||
骨料输送 |
TSP |
/ |
0.20t/a |
/ |
0.20t/a | ||||
食堂 |
油烟 |
/ |
少量 |
/ |
少量 | ||||
废水 |
施工期 |
施工废水 |
SS |
/ |
2.00m3/d |
/ |
0 |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NH3-N |
/ |
0.80m3/d |
/ |
0 | ||||
运营期 |
生活污水 (86.40m3/a) |
COD |
350.00mg/L |
0.030t/a |
/ |
0 | |||
BOD5 |
200.00mg/L |
0.017t/a |
/ |
0 | |||||
SS |
200.00mg/L |
0.017t/a |
/ |
0 | |||||
NH3-N |
35.00mg/L |
0.003t/a |
/ |
0 | |||||
初期雨水 52.61m3 |
SS |
0(截污沟截流后进入沉淀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 |||||||
固废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土石方 |
400m³ |
0 | ||||
建筑垃圾 |
11.30t |
0 | |||||||
生活垃圾 |
0.01t/d |
0 | |||||||
运营期 |
筛分 |
沥青废骨料 |
85.00t/a |
0 | |||||
搅拌 |
焦油 |
30.00t/a |
0 | ||||||
活性炭 |
5.27t/a |
0 | |||||||
除尘器 |
回收粉尘 |
598.80t/a |
0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1.20t/a |
0 | ||||||
噪声 |
施工期 |
施工机械 |
机械噪声 |
68~90dB(A) |
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
运营期 |
机械设备、进出车辆 |
设备噪声 |
75~95dB(A)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主要生态影响: 经现场踏勘,项目范围内属农村生态系统,项目的施工建设不会构成大的生态破坏,不会改变区域的整体生态景观和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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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施工期将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产生,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评价针对项目产生的各污染物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一、废气 1、施工粉尘 施工扬尘包括施工现场扬尘及道路运输扬尘,为本项目建设期大气主要污染源。类比同类项目,施工扬尘对拟建项目场区及周边50~100米范围的空气环境的影响较大。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依照城市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为此,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建设所用混凝土均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加强管理,要求所有运输车辆卸料溜槽处必须装设防止遗撒的活动挡板,混凝土卸完后必须清理干净方准离开现场; ②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安排专人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控制粉尘污染,降低扬尘对周边住户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③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 ④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过水浅池,对驶出现场的运输车辆的车身及轮胎进行清洗; ⑤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场表面用密目安全网进行覆盖,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 ⑥现场内所有交通路面和物料堆放场地全部铺设混凝土硬化,土方工程施工均采用密目安全网覆盖。 在项目施工期严格采取了上述防治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机械燃油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HC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由于其这一特点,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在施工期内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二、废水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包括设备冲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产生的废水,废水中含有泥砂和悬浮物,由于废水日产生量约2.00m3,总体来说产生量较小。项目区设置边沟和沉砂池,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浇洒降尘。 2、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均为当地村民,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约0.80m3/d,;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于砂石场旱厕,不会对当地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三、噪声 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动力设备、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期仅在白天施工,夜间不施工。 为了反映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评价采用距离传播衰减模式预测分析施工期机械噪声的影响范围、程度,预测时仅考虑距离衰减,不考虑障碍物(如场界围墙、树木等)造成的噪声衰减量。 距离传播衰减模式: Lp2= Lp1-20lg(r2/r1) 试中:Lp1、Lp2——受声点P1、P2处的声级; r1 、r2 ——声源至P1、P2的距离。 利用距离传播衰减模式预测施工场区周围噪声等值线分布情况(不考虑任何隔声措施),结果见下表7-1所示。 表7-1施工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单位:dB(A)
由于周边居民距离较远,最近的为西侧630m处的王绒居民点,由上表可知,仅考虑距离衰减,项目施工期基本不会对其造成影响。同时项目西侧居民均隔有山体,居民点主要受公路交通噪声影响。 为减轻对周边的影响,施工时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同时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午休时间及夜间不得进行作业; 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贵州省相关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数量,缩短其使用时间;并且严格管理施工机械的作业,尽量减少或避免强噪声的设备同时作业; ③加强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 采取上述措施后,西侧居民点处可达到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噪音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小。 四、固废 1、土石方 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于工程回填、调整场地标高,无弃方产生。 2、建筑垃圾 在施工期将产生一定数量的废弃建筑材料如砂石、混凝土、废砖等均属建筑垃圾。为了不使施工垃圾乱堆、乱扔等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评价要求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瓷砖、废木料、废砖等进行收集,并做到规范化管理,及时清运到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渣场。 3、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量为10.00kg/d,经收集后全部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烘干系统、筛分机、搅拌机产生的粉尘、SO2、NOx、沥青烟;导热油炉产生的粉尘、SO2、NOx;拌和楼成品仓沥青烟;粉料仓、骨料装卸、堆放、输送产生的粉尘;以及食堂油烟。 1、烘干系统、筛分机、搅拌机废气 (以下(1)、(2)、(3)项中统一收集处理后排放,详见如下分析): (1)烘干系统废气 ①烘干粉尘 砂石骨料烘干系统由燃烧重油供热,砂石骨料在烘干滚筒内翻滚加热,骨料在翻滚过程中以及在燃烧器鼓风的作用下将会产生TSP,根据工程分析结果,骨料在烘干筒处产生的TSP量为212.50t/a、885.42kg/d、177.08kg/h。 ②烘干燃料废气 烘干燃料重油燃烧将产生的烟尘、SO2、NOx,根据工程分析计算结果:烟尘排放量为3.01t/a;SO2排放量为2.85t/a;NOx排放量为4.32t/a。 (2)筛分废气 烘干后的砂石骨料通过提升机提升至筛分机中进行筛分,在震动作用下砂石骨料将产生一定的TSP。因骨料TSP在烘干阶段已经被负压吸入烟道中,根据工程分析计算结果,骨料在搅拌机处产生的TSP量为85.00t/a、70.83kg/h。 (3)搅拌废气 搅拌机在进行沥青混合料搅拌的时候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尘和沥青烟。 ①粉尘 项目在进行沥青混合料搅拌时,因沥青为粘稠状,对粉尘有一定的粘附能力,其产生的TSP较少,且搅拌在封闭环境下进行,粉尘产生量极小,本次评价不作具体计算,其搅拌废气的主要产物为沥青烟。 ②沥青烟 加热后的液体沥青经过管道进入拌和楼与砂石骨料和粉料进行混合搅拌,在混合料搅拌时因沥青温度较高会有沥青烟挥发出来。搅拌好的沥青混合料成品通过重力落入成品仓进行暂存,沥青混合料在成品仓中也会挥发一定的沥青烟。搅拌机与成品仓均为密封设备,在仓门打开的时候才打破其密封状态。类比同类型企业,根据工程分析计算结果,本项目沥青烟产生量约为60.00t/a,50.00kg/h。产生苯并[a]芘2.00kg/a。苯并[a]芘有组织排放量为1.67g/h。 以上烘干系统、筛分机、搅拌机产生的废气统一收集经一套“重力除尘+布袋除尘”二级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高排气筒排放。烟尘、SO2满足《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1997年1月1日后新改扩建的二级标准。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沥青烟经一套“静电捕集法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满足《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1997年1月1日后新改扩建的二级标准。苯并[a]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静电捕集法废气处理系统”工艺流程图如下:
图7-1静电捕集法治理沥青烟气工艺流程图 工艺简述:从沥青搅拌设备出来的烟气汇集到主烟道中,此时的烟气温度稳定性较差,最高温度在180℃以上,而静电捕集净化设施的设计处理烟气温度为70~110℃,最高允许温度不能超过150℃。烟气温度不宜低于70℃,否则沥青焦油与粉尘粘接,极易结焦,通过净化设施时,粘附在设备表面,使得工艺管路堵塞,从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大大降低设备的净化效率。而当烟气温度大于150℃时,沥青烟气中的气态烃所占比例提高,将会增大捕集难度,要保证设备净化效率,需要采取降温措施。 传统方法是采用湿式静电捕集器,但此法增加了污水处理带来的二次污染。在静电捕集净化设施前的烟气管中增加热管换热器(加冷却水进行换热冷却),热管受热部分处于烟气流当中。这样烟气通过热管时,迅速发生热量交换,烟气中热量传给冷却水,烟气温度降低。与此同时被加热的冷却水进入静电捕集净化设施下面的焦油收集池外的夹层,用于焦油保温,避免其冷却凝结。 静电捕集净化设施的工作原理是设施中的电场产生电晕放电,产生等离子体,打开各种有害气体的分子建,使之分解为简单分子,从而使沥青烟中的有害气体降解氧化,最终产物为二氧化碳及水,对人体无害。静电捕集净化设施采用直流迭加脉冲新技术,使设备中的油雾微粒瞬间凝并成大颗粒油滴,而被收集在集油板上,并在等离子体的轰击下被沉降到焦油收集池内。与此同时,等离子体中的高能活性自由基对没形成大油滴的油量微粒、有机物质和异味进行降解处理,从而保证了设备具有很高的净化率和长清洗周期。静电捕集净化设施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均流板格栅层、等离子电场净化层及异味净化层。 a、均流板格栅层 使沥青烟气均匀的通过净化设施,保证设施具有较高的烟气净化效率,同时利用机械碰撞、重力沉降的原理,使版面上形成的大颗粒油滴进入焦油收集池内,可由焦油加工厂回收。 b、等离子电场净化层 为降低运行成本,等离子电场按功率大小一般分为二级。第一级净化选用大功率等离子电源,净化0.10um以下的沥青烟气;第二级净化选用小功率等离子电源,彻底消除前一级净化后的残余物质。 c、异味净化层 沥青烟气通过孔板式加活性炭吸附过滤,在废气净化的同时消除异味。 d、静电捕集净化设施净化沥青烟气的可行性 沥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是一种高温、高湿、高粘烟气,浓度不太大、又极为分散,处理难度大,需要采用适合的沥青烟气特点的技术来净化。静电捕集法具有占地小、操作管理简单、净化效率高、无二次污染、脱焦油可回收等优点,广泛应用于沥青烟气处理,其净化率高,本项目设计沥青烟净化率为95%,苯并[a]芘净化率为99%,使用静电捕集净化设施净化本项目产生的沥青烟气是可行的。 2、导热油炉废气 该项目导热油炉采用轻质柴油作为燃料,为沥青加热、保温提供热源,根据工程分析计算结果,本项目导热油炉污染物产生量为烟尘:0.21t/a、SO2:1.52t/a、NOx:2.94t/a,风量为14,243,224m3/a,年工作240天,每天设备运营5个小时,1小时废气量为11869m3/a,导热油炉废气由15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污染物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3、拌和楼成品仓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当拌和楼下方的专用运输车辆就位后成品仓的放料口将打开,在仓门打开的时候才打破其密封状态,会有少量的沥青烟气逸散。类比同类型企业,沥青烟与苯并[a]芘无组织排放量为:沥青烟0.13kg/h,0.156t/a;并[a]芘3.40×10-3g/h,4.00g/a。该废气无组织排放,经自然扩善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4、粉料筒仓顶呼吸孔粉尘 项目粉料筒仓顶呼吸孔粉尘产生量与水泥厂水泥筒库相同。在粉料筒顶部设有呼吸孔。依据工程分析计算结果,TSP产生量约18.36t/a,类比同类项目产生浓度4000.00mg/m3。经过筒顶袋式除尘器(去除率99%)处理后粉料筒仓呼吸孔TSP 排放浓度40.0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5、骨料装卸粉尘 本项目骨料卸料与将骨料送入皮带输送机过程中形成的TSP量为0.94kg/h,年卸料产生TSP量为1.128t/a,0.94kg/h。产量少,经自然沉降和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6、骨料堆放粉尘 项目生产所需要的骨料从料场用汽车送厂区骨料仓,骨料仓为半封闭状态,两侧均为混凝土墙,骨料仓上部安装彩钢棚,对风有一定的阻挡。骨料仓细分为9个堆场,每个堆场砌有1m高的护墙,堆料高约3-4m。 骨料仓中骨料的起尘同骨料堆表面积、骨料的湿度、当地的气象因素等有关。经类比同类项目得到起尘量为3.53t/a。由于工艺要求,骨料在购买之前已经在供应单位进行了清洗,骨料上附着的粉尘较少,加上骨料主要为1~30mm的石子颗粒,不易被风吹起。可减少起尘量50%,因此本项目骨料存储过程中起尘量为1.77t/a。经自然沉降和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7、骨料输送粉尘 项目在生产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骨料从骨料仓内运出倒入骨料仓前端的料斗中,通过料斗骨料落入料斗下方的皮带输送机上,由皮带输送机将骨料输送到烘干筒或搅拌机中。骨料在输送的过程中扰动的原因将会产生少量的TSP,根据类比相同规模生产粉尘产生系数计算,估算骨料在皮带机输送中产生TSP 0.20t/a。自然沉降和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8、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油烟浓度约为12.00mg/m3,食堂产生的油烟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气筒排放。根据厂区规模,在厂区食堂就餐人数只有5人,规模较小,其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并且食堂采用液化气为燃料,液化气是一种清洁能源,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9、大气、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为沥青搅拌站项目,采取最不利影响因子:沥青烟和苯并[a]芘作为防护距离评价因子。 表7-2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及结果
根据计算,项目拌和站外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此外,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对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控制与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有明确规定,计算公式为: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取A=470,B=0.021,C=1.85,D=0.84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由此计算可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7-3。
表7-3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根据计算,拌和楼成品仓边界外需设置200.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综上所述,项目拌和楼成品仓边界外需设置200.0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界6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不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此外,相关部门在今后的规划中不得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新建或规划诸如居民区、医院、学校、敬老院等人类密集活动区及食品、饮料加工厂等敏感企业,不涉及搬迁。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用水,以及初期雨水。 本项目共有工作人员5人,员工人均用水量根据《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DB52/T 725)中农村及乡镇居民生活综合用水指标9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0.45m3/d(108.00m3/a),排放系数取0.8,则排放量为0.36m3/d(86.4m3/a)。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周边有大量农田和林地,有消化环境,做到污水不外排,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区主要产品为沥青混凝土,在生产过程中场地难免会遗留部分来不及清理的产品或材料,若经雨水冲刷,难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 项目区因应在厂界较低的一侧修建截水沟截留初期雨水,截留后的雨水自流进入沉淀池。经计算,本项目区内初期雨水量为52.61m3,全部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沉淀池大小不应小于60.00m3,严禁污水外排。 三、噪声 项目单位生产只在白天进行,夜间不进行生产活动,因此本项目夜间不产生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污染为机械设备噪声。生产厂房噪声较大的生产设备主要是烘干筒、沥青泵、引风机、提升机、搅拌机/机、筛分机、皮带输送机和水泵等,各类设备噪声源强见上表5-2。 对两个以上多个声源同时存在时,其预测点总声压级采用下面公式: 式中:Leq——共同作用在预测点的叠加声级; Lpi——第i 个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 声级; N——点声源数。 由于噪声污染设备在厂区内主要分布搅拌设备周边,因此可以视为1个点源。本评价采用将噪声污染设备的噪声值叠加,以搅拌机位置进行预测。各设备声源叠加后拌和楼声源为92.96 dB(A)。 为预测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中推荐的点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公式进行噪声影响预测。其公式如下: 式中:LA(r)——距声源r 处的A 声级; LA(r0)——距声源r0处的A 声级; r、r0——与声源的距离。 在实际运营中,企业各类设备同时运行的时间较少。以各类设备同时运行的情况下,计算出厂界噪声值见表7-4。 表7-4 各厂界受设备噪声影响一览表
项目营运后各厂界噪声评价点昼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 类标准,即昼间≤60 dB(A)。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没有噪声影响。 项目6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因此噪声对周边影响很小。项目在夜间不进行生产活动,对周边的声环境无影响。为了更好的对保护环境,建议项目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对机械进行日常检修维护。 四、固体废物 1、工业固废 项目沥青生产原料为砂石,烘干后通过提升机进入筛分机,筛分后合格的砂石进入搅拌机内搅拌,筛选不合格(粒径过大)的废石料则不能进入生产线,根据类比调查,筛分机筛选出来的废石料产生量较少,约为85.00t/a。该部分固废由骨料供应单位回收利用。 2、危险废物 经过静电捕集净化设施处理得到的焦油及异味净化层使用的活性炭,属于危废,共30.12t/a。项目区应修建10.00m3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暂存后焦油送至焦油加工厂作原材料使用,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3、生活垃圾 该项目区职工人数为5人,生活和办公垃圾按职工每人每天1.00kg计,年产生生活垃圾约1.20t/a,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环境风险分析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建设项目)”须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1、风险源识别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需使用柴油作原料,为易燃物,生产原料沥青为可燃物,一旦出现设备故障,管口破裂或误操作,就会造成泄漏事故;若操作不慎,或遇明火,有可能引起火灾等,将会酿成人民群众的生产和财产损失。 物质的危险性标准见表7-5,安全数据表见表7-6~7-7。
表7-5 物质危险性标准
各危险品理化性质如下: 表7-6 柴油的理化常数
表7-7沥青的理化常数
2、重大危险源识别 表7-8 危险品最大量与临界量对比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危险源。 3、风险源项分析 汽油、柴油采用罐装常温常压储存。最大储存量远小于临界值,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结合风险识别结果,鉴于各物质的理化性质特征,以最不利的情况考虑,确定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危废储存间火灾事故时产生的次生、伴生污染,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4、风险防范措施 (1)厂区应有消防器材和设施。 (2)柴油小量泄漏事故发生在阀门处,主要造成局部污染。一般来说易于控制,可立即关闭阀门与相关管道,并对泄漏的柴油用沙土等覆盖,使泄漏的柴油隔离,防止火灾与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3)加强运行期间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设计中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和标准规范,设备、管道、管件等均采用可靠听密封技术,使储存等过程都在密闭的情况下进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对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4)在生产区、仓储区应采用防腐材料作防渗处理,四周挖建集水沟,并挖建容积为30m3的事故应急池。在雨水管外排口设置闸门和切换装置,并设管道与事故池相通。这样生产区或仓储区内的液体如有泄漏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封闭外排闸门,并切换到连通事故应急池,确保泄漏物料、冲洗水可收集至事故应急池,可回收再利用或送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防止污染附近水体。 (5)建立应急预案。为保证企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并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的危害和损失。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细则,组织专业队伍学习和演练,提高队伍实战能力,防患于未然,以便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设计、安装、运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仪表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的要求。 (7)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本项目可能造成环境风险的突发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纲要,见表7-8,供项目决策人参考。 表7-9环境风险的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
六、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企业环境管理同其生产计划一样,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要解决好环境污染,除要实施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并重指导方针外,更重要的是强化企业的环境管理,实现节能降耗与减污增效,方能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6.1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1)成立环保领导小组 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环保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审定企业内部污染治理方案,落实企业环保岗位职责,及时解决环保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设立清洁生产领导小组 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成立清洁生产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和环保副总经理任正、副组长,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生产系统清洁生产审计。 (3)设环保科 配备1名科长和2名科员,专职监督、管理和开展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其基本任务是负责工厂生产和日常环境管理,组织、落实、制定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等,并接受总经理或主管环保副总经理直接领导。同时,对各生产工段要求分设1名兼职环保员,具体负责本工段的环保工作。 此外,应配备绿化人员2~3名,具体负责厂区环境绿化工作。 环保科主要职责见表7-10。 6.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企业应结合本行业生产特点,建立健全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环境管理。 评价提出的企业环保管理制度见表7-11,环保设施管理规程见表7-12.
表7-10环保科主要工作职责一览表
表7-1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表
表7-12环保设施管理规程表
评价要求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生产岗位必须明确环境管理的任务和责任,并将其列入岗位职责,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定期检查、考核,使企业环境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7.3环境管理任务 本项目各阶段环境管理工作计划见表7-13。 表7-13 环境管理工作计划表(建议)
七、环保投资估算 根据该项目的工程分析,污染因素分析及治理对策分析和调查,项目总投资500万,环保投资54.5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0.9 %。环保投资估算见表7-14。
表7-14 环保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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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气污染物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扬尘 |
加强管理、进行洒水抑尘;对车辆进行限速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限值 |
机械燃油废气 |
CO、NOx、THC |
做好机械设备维护 | |||
运营期 |
烘干系统、筛分机、搅拌机 |
烟尘、SO2、NO2 |
统一收集经一套“重力除尘+布袋除尘”二级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高排气筒排放 |
TSP、SO2满足《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1997年1月1日后新改扩建的二级标准。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
沥青烟、苯并[a]芘 |
由静电捕集净化设施净化处理后经15.00m排气筒排放 |
沥青烟满足《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1997年1月1日后新改扩建的二级标准。苯并[a]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
导热油炉 |
烟尘、SO2、NO2 |
使用清洁能源柴油作为燃料,废气经15.00m排气筒直接排放 |
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 | ||
拌和楼成品仓 |
沥青烟、苯并[a]芘 |
无组织排放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 | ||
粉料仓 |
TSP |
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 |||
骨料装卸 |
TSP |
加强管理,规范操作 | |||
骨料堆放 |
TSP |
设置雨棚及围挡 | |||
骨料输送 |
TSP |
加强管理、规范操作 | |||
食堂 |
油烟 |
经油烟机引至屋顶排放 |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
水污染物 |
施工期 |
施工废水 |
SS |
沉淀后回用 |
对环境影响小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NH3-N |
依托砂石场旱厕 |
对环境影响小 | ||
运营期 |
生活废水 |
COD、BOD5、SS、NH3-N |
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周边有大量农田,有消化环境 |
对环境影响小 | |
初期雨水 |
SS |
修建截水沟,沉淀池处理 |
对环境影响小 | ||
固体废弃物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土石方 |
实现区内挖填平衡,无外排 |
对环境影响小 |
建筑垃圾 |
收集后运至弃渣场 |
对环境影响小 |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对环境影响小 | |||
运营期 |
筛分 |
废骨料 |
由厂家回收 |
对环境影响小 | |
静电捕集设施 |
焦油 |
危废间暂存后送至焦油加工厂 |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 ||
活性炭 |
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 | ||||
除尘器 |
除尘灰 |
收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
对环境影响小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对环境影响小 | ||
噪声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机械噪声 |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 |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标准 |
运营期 |
机械设备、进出车辆 |
设备噪声 |
减振消声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
其他 |
无 | ||||
主要生态防治措施: 经现场踏勘,项目范围内属农村生态系统,项目的施工建设不会构成大的生态破坏,不会改变区域的整体生态景观和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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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罗甸县罗悃镇沟亭村里王砂石场内,占地483.32m2,办公及生活用房(依托砂石场的办公生活区:200m2),建设钢结构大棚200m2。拟采用HXB2000型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主要建设工程分为骨料预处理区、沥青与处理区、沥青混合料搅拌区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沥青混合料50万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0.90%。 二、环境现状分析结论 (1)本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2)项目地表水水质均能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能达到2类标准要求。 三、产生政策符合性结论 本项目为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视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选址合理性结论 本项目位于罗甸县罗悃镇沟亭村里王砂石场内,项目周边环境现状良好,除里王砂石场外无其他污染型工业大气污染源,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能达到2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区属于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原材料全部外购,拟选址位置最近地表水为项目区东侧约1km的沟亭河。项目区拟选址前期使用附近溪水作为项目区用水,项目区对该取水点应采用防护措施,确保取水点不受污染。项目建成后其主要产品为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周边有大量农田和林地,有消化环境。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沉淀池及旱厕严格做好防渗漏措施,不产生污水排放。 项目区设置半封闭原料堆放棚,并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原料储罐设置布袋除尘器,以此控制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沥青储罐及拌合站产生的沥青烟采取静电捕集法治理;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固废全部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其他固废合理利用资源化。 同时项目所在地周边6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且厂区紧邻公路,便于运输。 综上所述,项目区在做好相应措施后,废气、污水、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置,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五、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结论 拟建项目位于银百高速西侧约1000m,项目入口位于东侧,出入口一侧为机械停放区,用于运输车辆的停放。项目区总体分为生活区和生产区,生活区位于项目区西侧有综合办公房以及员工生活用房,生产区位于项目区东侧,生产区与生活区之间隔有一定距离,避免生产区中产生的灰尘对办公生活造成影响。 生产区根据工艺流程布置,避免生产过程中不必要的迂回。同时生产区地势较宽阔,便于生产废气的扩撒,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因此,从环境角度而言,平面布置合理。 六、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施工扬尘经过实时洒水,保持作业面一定湿度等,可以降低汽车尾气和粉尘对环境的影响;对于粉状物料(如水泥),严禁露天堆放,应采取严密的遮盖措施或堆放在库房内,运输时要防止遗物、飞扬等;对于尾气可通过调节燃油,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加强管理,减少车辆的怠速时间等方式,并对车辆进行限速限载。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气不会给周边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 (2)废水 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用作项目工艺添加水和抑尘用水,严禁直接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于砂石场旱厕,不会对当地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中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在运行时产生;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和设备运输产生的噪声。施工机械产生噪声的特点为突发性和间歇性,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吸声、隔声、消声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对于交通噪声采取集中运输,对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的限速禁鸣,经过采取措施后,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包括废弃建材、建筑装饰废料,经过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存,运输过程采取密闭运输,沿途严禁洒落,严禁乱堆乱放污染环境;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经过妥善处置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 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在基础开挖阶段注意边坡防护。项目建成后进行绿化,使项目区域的生态景观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恢复。 2、运营期 (1)废气 ①烘干系统、筛分机、搅拌机产生的废气统一收集经一套“重力除尘+布袋除尘”二级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高排气筒排放。烟尘、SO2满足《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1997年1月1日后新改扩建的二级标准。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沥青烟经一套“静电捕集法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满足《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1997年1月1日后新改扩建的二级标准。苯并[a]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②导热油炉采用轻质柴油作为燃料,为沥青加热、保温提供热源,根据工程分析计算结果,本项目导热油炉废气由15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污染物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燃油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③拌和楼成品仓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沥青烟与苯并[a]芘无组织排放,经自然扩善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④粉料筒仓顶呼吸孔粉尘通过筒顶袋式除尘器(去除率99%)处理后粉料筒仓呼吸孔TSP 排放浓度40.0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⑤骨料卸料与将骨料送入皮带输送机过程中形成的TSP产量少,经自然沉降和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⑥骨料堆放粉尘:砌有1m高的护墙,堆料高约3-4m,经自然沉降和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⑦骨料输送粉尘:产量很少,自然沉降和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⑧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⑨大气、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拌和楼成品仓边界外需设置200.0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界6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不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此外,相关部门在今后的规划中不得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新建或规划诸如居民区、医院、学校、敬老院等人类密集活动区及食品、饮料加工厂等敏感企业,不涉及搬迁。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周边有大量农田和林地,有消化环境,做到污水不外排,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初期雨水全部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沉淀池大小不应小于60.00m3,严禁污水外排。 (3)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场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居民点处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项目运营不会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项目产生的各种噪声对附近居民正常休息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骨料由厂家回收;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静电捕集净化设施产生的焦油暂存后送至焦油加工厂回收,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风险源为柴油、沥青存储区,在生产区、仓储区应采用防腐材料作防渗处理,四周挖建集水沟,并挖建容积为30m3的事故应急池。通过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降到环境可接收水平。 八、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当前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全国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因子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项目营运期排放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周边有大量农田,有消化环境,不外排,因此不需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工程分析计算结果,烘干系统、筛分机、搅拌机产生的总量控制污染物的量为SO2:2.85t/a;NOx:4.32t/a;导热油炉产生的总量控制污染物的量为SO2:1.52t/a;NOx:2.94t/a。因此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4.37t/a;NOx:7.26t/a。 九、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选址可行,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含本评价的要求措施)实施且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小,可以被当地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建议和要求: 为保护环境,减少项目“三废”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报告表提出以下建议和要求: 1、加强营运期间的环保管理,应设专人负责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切实保证污染防治措施的上正常有效实施。 2、领导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监督风险及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