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决策公开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罗府办函〔202290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罗甸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办单位、共同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紧密配合,按要求和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四、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附件:罗甸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2日 


附件

罗甸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位

拟决策时间

制定情况

1

罗甸县“十四五”期间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共同承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22年12月


2

罗甸县“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


3

罗甸县“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