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流动摊贩管理,有效管控流动摊点违规占道经营行为,5月31日起,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及校园周边安全工作,集中开展城区流动摊贩整治行动,加强对城区流动摊贩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城区秩序。
该局秉承为民服务初心理念,积极探索“疏与堵”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控制增量,消除存量”的管理原则,加强对城区流动摊贩的管理。
控制增量。将城区内所有的流动摊贩纳入信息化管理,定期更新信息。抓好前期流动摊贩摸排工作,通过广泛排摸、日常执法汇总等渠道建立流动摊贩数据库,当辖区内有新增流动摊贩等情况时,一线执法人员便定期更改相关信息,确保数据库实时更新。
消除存量。引导进店规范化管理一批。一线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落实“721”工作法,耐心做好指导工作,对流动摊贩逐步进行宣传,积极主动与摊贩沟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引导流动摊贩入店进行经营活动。定点位合法化管理一批。为将城区流动摊贩“引摊入市”统一管理,改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顽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在不占用消防通道、公共场地、影响居民出行、保证居民生活环境的基础上选定点位安置城区流动摊贩,严格按照定时间、定地方、定标准(健康证、佩戴口罩、帽子)的要求引导摊贩文明有序经营。打击处理解决一批。一是对流动摊贩和沿街店面店外占道经营等不文明现象进行精准打击,采取错时管理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和定人定岗巡查的方式,加强重点路段和区域的管理。二是长效管理,严格督查重实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重点地段开展巡查,坚决遏制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同时对引导进店、定点位管理不听招呼的摊贩将依法进行处罚。
“控制增量,消除存量”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倡导“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的具体表现。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按照“控制增量,消除存量”的管理原则,加强流动摊贩管理,扎实推进综合执法工作,打造百姓满意、生活宜居的良好城区环境。
流动摊贩排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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