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送达公告(罗甸县简伢杂货店)

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送达公告(罗甸县简伢杂货店)

发布时间: 2026-06-25 09:29 字体:[小中大]


罗甸县简伢杂货店(个人独资):

因你单位未在登记的住所开展经营活动,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罗甸异列字〔2026〕9号)。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陈来春;电话:18375041494。

联系地址:贵州省罗甸县斛兴街道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状态决定书》(罗甸异列字〔2026〕9号).pdf

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