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聚焦群众身边具体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实事办好办实,2024年8月至12月,罗甸县民政局开展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特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再次征集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整治“人情保”“关系保”等社会救助领域违纪违规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整治实效。
“人情保”“关系保”是指在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认定过程中,县、乡(镇、街道)负责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的工作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利用职务之便,将不符合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认定条件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特定关系人等违规纳入保障范围、享受社会救助待遇。
二、反映对象
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村(社区)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三、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
四、反映内容
(一)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违规为近亲属申请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
(二)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
(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违规享受低保;
(四)征地拆迁对象违规纳入低保;
(五)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将不符合条件的群众违规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或有意将符合条件的群众不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
(六)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干部在办理群众救助事务中存在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五、反映方式
(一)来信来访反映
来信来访地址:罗甸县民政局三楼低保股办公室。
举报邮箱:563876572@qq.com。
(二)举报电话
罗甸县民政局城乡低保股办公室:0854-7615438
15086103077
六、有关要求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提供的线索需注明详细姓名、关系、经办人员、具体问题等关键信息,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干部积极提供线索。
罗甸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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