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罗甸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基层治理机制要求,紧盯文明村镇创建和婚丧移风易俗工作目标,以村规民约、政策宣传为抓手,多措并举,精准施策,不断提高乡村文明程度,助推罗甸乡风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调度到位。县领导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工作,分管副县长组织召开罗甸县全面推进婚丧移风易俗工作部署会,并成立了以县精神文明办主任、县民政局局长为组长,县民政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移风易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工作落细落深落实。
强化政策宣传,宣传引导到位。一是在婚姻习俗方面。对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进行宣传,指引新办结婚登记的夫妇,新办婚礼杜绝铺张浪费、相互攀比、杜绝低俗婚闹等行为,树立正确家庭观和科学生活观。对前来办理离婚申请的家庭,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通过倾听双方的想法,找出家庭问题的关键,及时疏导,进一步推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二是在丧葬习俗方面。按照《农村殡葬改革工作推进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协同,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四个讲清楚”(殡葬改革意义、违法后果、厚养薄葬是真孝道、政府推动殡葬改革决心),县融媒体中心利用组组通广播,将《罗甸县殡葬改革倡议书》《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殡葬改革推进相关事宜的通告》作为中午12点、下午6点必播内容,群众知晓率不断提高。年初以来,共开展婚丧移风易俗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册子3万余份,悬挂横幅30条,接受政策咨询500余人次,签署《文明婚俗倡议书》380余份,推送婚恋纠纷线索40条。
强化体系建设,制度措施到位。一是及时将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婚事新办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倡导群众执行。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186个村(居)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二是成立由县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等十余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分管殡葬工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罗甸县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对违法违规修建“活人墓”复核整治工作。三是建立红白理事会,全县婚事在2天以内,丧事在3天以内办结,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改善。县民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加强与乡(镇、街道)的协作联动,共整治县城规划区4起违规治丧、1起骨灰装棺和1起乱埋乱葬行为,全县暂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私自修建“活人墓”“豪华墓”等情况,殡葬秩序持续正规,改革成果持续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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