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元聪主持召开罗甸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县领导罗福家、冯召召、马素芬、吴小兰、何玉林、夏春、王剑武及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强调,各乡镇、部门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学习作为当前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领导干部要带头先学一层、学深一层,率先吃透核心要义、掌握适用规则。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全面梳理全县矿产规划、矿权管理、审批流程、监管机制等方面短板弱项,形成问题、整改、责任“三张清单”,逐项对标修订、闭环整改落实。要聚焦主业精准发力,紧扣全县优势矿种,以“富矿精开”为总抓手,规范矿权规划管理,摸清资源存量家底,延伸精深加工链条,推动矿产资源从初级开采向精深加工转型。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全面梳理整合零散项目、储备项目,补齐数据缺项、完善项目台账,做实资金统计归集,力争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用好“12345”热线,高质量抓好接办、转办、督办等环节工作,并聚焦物业服务、不动产登记、征地拆迁、“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完善制度、规范监管流程,推动从“被动接诉整改”向“主动源头治理”转变,切实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群众满意度。
会议还研究审议其他有关事项。
记者|彭明伟 陈由醒
编辑|梁 超
一审|李 璨莫昌玉
二审|罗廷干 沈宬志
三审|黄保良
监制|杨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