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祖宏率检查组一行到罗甸县开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及《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执法检查。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金逸、副主任邓德宇、分管林业副县长贾维军、林业局局长石峰等同志陪同。
此次检查主要围绕两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以及森林防火机构设置、设备配置、人员配备、工作机制建立等方面,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
检查组一行首先深入县林火视频监控中心、龙坪镇大关村林下经济发展产业进行实地检查,认真查阅了相关资料。随后在县政府二楼第一会议室组织召开汇报会。会上,县政府分管林业副县长贾维军就贯彻落实两条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一是高度重视、强化担当;二是加大宣传、强化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巡查督查、强化应急值守;四是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五是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投入。各参会县领导对两条例的贯彻落实进行了补充。检查组听取汇报后,韦祖宏副主任对该县贯彻落实两条例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该县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对两条例执法工作再进行细化,做到更加完善;二是要把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切实落实到位,让“村规民约”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真正起到约束作用。三是继续加强两条例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让防火意识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四是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汇报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