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县管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报批、备案管理,压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推动县属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省、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县属国有企业运营实际,我中心牵头修订形成《罗甸县县管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修订稿)》。为提高制度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2026年10月30日
意见反馈: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邮寄信件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反馈
电子邮件:ldxgzjrb@163.com
联系电话:0854-7611200
邮寄地址:罗甸县河滨北路9号(县财政局)2楼,罗甸县金融业服务中心收,邮政编码:550100。
注:提交的意见建议,将作为下一步修改完善文件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收到的反馈意见不予逐一回复。
附件:《罗甸县县管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修订)》.doc
罗甸县金融业服务中心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