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送达公告
罗市监解强公告〔2026〕1号
罗甸县公安局于2026年3月28日向我局移送《移交违法线索函》(罗公函〔2026〕29号),我局依法对相关冷冻肉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罗市监强制〔2026〕36号)。经检测、调查及依法公告,现决定解除该行政强制措施。
因权利人仍不明确,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罗市监解强〔2026〕28号),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该批冷冻肉品权利人经依法公告认领期满无人主张权利,且我局发布先行处置物品公告期届满仍无人主张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自本决定书公告送达之日起,解除对下列财物的扣押:
1.速冻调理牛副236件;
2.冷冻肉292件。
请上述财物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本公告期满前,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本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由本局依法对上述物品作出处理。
联系人:龙昌贵、罗应飞 联系电话:0854-7611227
联系地址:罗甸县龙坪镇大圆盘
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