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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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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罗甸县林业局接到群众来电,称在县城东风桥附近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猛禽。接到电话后,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鉴定,该猛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

现场勘查发现,游隼翅膀存在轻微伤痕,身体较为虚弱,推测可能在捕猎过程中撞击硬物导致受伤。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将其带回县林业局,随即进行伤口消毒、营养补充等专业救护。在接下来的两天里,工作人员悉心照料,密切观察游隼的身体状况。

受伤的游隼

经过精心调养,游隼逐渐恢复活力。为确保其能够适应野外环境,县林业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游隼的飞行能力、捕食状态等进行综合评估,确认其健康状况良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游隼放归自然。放归瞬间,游隼振翅高飞,迅速融入山林,矫健的身姿展现出良好的野化状态。

游隼属中型猛禽,飞行速度极快,被誉为“鸟类中的战斗机” ,2021年,游隼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023年,被纳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相关国际贸易被明确禁止。

放归自然时的游隼

“此次救助工作的顺利完成,离不开群众日益增强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罗甸县林业局林政股负责人杨小壮表示。近年来,罗甸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在野生动植物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持续发力。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全县生态系统质量显著改善,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截至目前,罗甸县已成功救助海南虎斑鳽、褐翅鸦鹃、红腹锦鸡、池鹭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珍稀蕨类植物桫椤也得到妥善保护。

下一步,罗甸县林业局将继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同时,加强日常巡查与监测,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生态平衡,守护好罗甸的绿水青山与多样生灵。

记者|陈璘珏(通讯员)  朱柳柳

编辑|黄   姗

一审|李   璨  朱柳柳

二审|黄万龙

三审|黄保良

监制|杨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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