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随着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地实施,罗甸通过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系列举措,缓解公积金缴存人员选房购房压力,助力广大市民实现“安居”梦。
在罗甸县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办理窗口,不少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前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市民玺修会顺利提取了1000多元的公积金。
市民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公积金业务
“近期,我知道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物业费,这个政策很好,可以减轻我们部分经济压力。”市民玺修会说。
为方便群众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罗甸县提供线上线下双渠道服务。市民既可以通过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等线上平台便捷办理,也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线下办理。
“今天我来办理住房公积金,才知道很多的业务都可以在手机上操作,只需要提供一些材料就可以直接操作了,真正做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市民玺修会告诉记者。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这是黔南州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施行公积金缴纳物业费的新政策。该项政策实行报账制,每年可提取一次,缴存职工及配偶仅限提取同一套自住房的物业服务费,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实际缴纳的物业费用,且每户每年提取最高不超过3000元。
“为了提高业务审核通过率,我们在办理物业费提取时,一定要保证材料的真实、合理、有效,特别要注意的是物业收据一定要包含物业单价、房屋面积、缴纳时间段还有缴纳费用。”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罗甸管理部工作人员覃金洪介绍道。
咨询线上办理
除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外,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的调整,也为新入职人员减轻了购房压力。
“以前是缴存余额的15倍,今年调整到20倍,缴存职工账上余额乘以20就是应贷款的额度。还有新入职、刚工作满6个月以后账上余额不多的职工,按20倍计算不足20万的,我们可以按照20万贷款额度执行。”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罗甸管理部主任车金贵说。
此外,对缴存人在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新规还明确优化了住房公积金省内代际互助政策,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
“利用父母及子女的公积金来偿还月供和支付首付,减轻了年轻人购房的压力,提高了他们的购房意愿。今年1月份到现在,我们销售量也在不断的提高。”罗甸江海房地产销售人员曹俊说。
县行政服务中心一角
自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实行以来,罗甸县住房公积金通过优化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等系列优惠政策,对缴存职工在购买新商品房时,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0万调整为60万,如果两孩及两孩以上的家庭,由原来的60万调整到现在的70万。一系列政策调整,让更多的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有效促进更多居民家庭的购房需求。
“我们公积金政策调整了两个方向,重点是又提又贷和代际互助,目的在于降低职工购房首付款的压力,提高缴存职工购房的活力,可以让缴存职工不受经济压力影响选房购房环境,让公积金红利惠及更多的缴存职工。”车金贵说。
目前,罗甸县住房公积金兑付物业费资金53万余元,个人房贷利率平均下调0.25个基点,公积金贷款累计惠及6634名缴存人,累计投放贷款161899万元。
记者|王晓智 李例 黄冬梅 彭明伟
编辑|梁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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