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甸县生态移民局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移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强化法治建设理论学习。一是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做到学深学实、融会贯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学习宣传内容,积极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月等系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践中,提升法律素养和理论水平,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总纲领、总遵循、总指针,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法治思想教育,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进一步夯实遵规守纪的思想和理论基础,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2024年以来,印发了《2024年法治工作计划》《罗甸县生态移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召开党组会2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11次、党员大会4次、干部职工会16次,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前报备制度,修订了《中共罗甸县生态移民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罗甸县生态移民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罗甸县生态移民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和经费使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修订了《罗甸县生态移民局财务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管好移民资金,如实反映财务收支和移民资金使用情况。三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作用,为移民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一是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零距离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聚焦重点人群、重要时段,本着“尊重历史、注意现实、依法依规、合情合理、有错就纠、关心关爱”的原则,从信访接待、政策解释、思想疏导、责任包保四个方面化解移民信访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解决好移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确保罗甸移民领域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坚持走法治道路,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不触法纪红线,共同营造遵法守法氛围。三是坚持移民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水库移民征地安置等重点工作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信息公示公开,依法保障移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4年以来,受理涉法涉诉案件3件,化解信访积案2件,按信访程序处理18件,受理政务12345平台转办案件142件。移民领域没有出现干部违纪违法被立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