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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上的检察:罗甸检察“两微”推送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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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罗甸检察院针对2016年第一季度以来危险驾驶案高发的情况,通过该院官方微博(新浪: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及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Idjcgzh)集中通报了第一季度危险驾驶案件的办理情况,以此警示广大居民遵纪守法,同时深化检务公开,捍卫司法尊严。
    该院“两微”推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处罚,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第一季度,该院共收到危险驾驶起诉案件17件17人,已提起公诉15件15人,正在审查起诉2件2人,截止今日,罗甸法院已判决6件6人。

该院提醒广大居民及其身边亲友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尊重自己及他人的生命,不要心存侥幸,法律严肃不容违背,要提高法治意识,构建法治社会是人人的责任。该院将根据推送反馈情况,拟近期推送有助于提升百姓安全感与满意度的“两抢一盗”案件、自侦案件等办理情况,以及有地域特点案件高发的“滥伐林木”案件办理情况,以期扩大法律宣传影响力。同时该院将印刷宣传资料,在法律宣传日深入社区及乡下发放资料,加大普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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