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办函〔2023〕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有关部门:
《罗甸县2023年重点项目年度推进计划及包保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罗甸县2023年重点项目年度推进计划及包保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突出重点、推动落实,通过开展常态化项目包保服务,全力破解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扩大有效投资,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继续树牢“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理念,持续以“增强执行效率,优化审批流程,健全服务机制,提升工作效率”为重点,着力解决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落实不力、效率不高、服务不优、效果不好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服务水平,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推进,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引领带动作用,为全年稳投资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包保服务的开展,有序推进75个省、州、县重点项目建设,确保13个预备项目前期工作有进展、31个新建项目实质性开工建设、15个续建项目按计划平稳推进、16个收尾项目顺利完工并投运,同时后期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时增补投资较大且具有代表性和带动性项目纳入我县重点项目统筹调度管理,全力实现年度计划投资目标46.2亿元以上,其中产业投资计划完成24.74亿元,占比53.55%,民间投资计划完成12.76亿元,占比27.62%。
三、工作内容
县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各行业部门,按照“谁主管、谁服务”的原则,做好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工作。
(一)项目谋划服务。紧盯国家政策调整动态,围绕国家支持重点,指导各部门抓好重大项目谋划。同时以强化项目储备质量和落地转化率为目标导向,就所谋划项目及时组织开展联评联审,分轻重缓急加快完善拟重点向上争资项目前期工作,做实做深项目前期,为争取资金提供有力保障,着力推动项目落地建设。
(二)项目开工服务。县发展改革局牵头争取国家、省、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县财政局统筹用好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所服务项目计划开工时间节点,倒排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明确办理时限及办理责任,及时完善项目前期手续,确保按计划实现项目开工。
(三)项目建设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所服务的在建项目进度计划,强化项目进展情况调度,定期深入项目一线开展实地调研服务,及时主动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在建项目按时序推进。
(四)项目建成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本行业在建或已建成但未按程序完善手续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指导项目业主分类、合规、有序做好“投转固”工作。
(五)项目入库服务。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项目申报、管项目入库、管投资”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本行业在建未入库项目,认真查找未入库原因,补齐入库要件并申报入库,确保形成的实物工程量转化为有效投资。
(六)要素保障服务。持续建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县直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项目建设要素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月度收单、派单和季度通报机制。每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用地、规划、环评、林地等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整理成问题清单,在月度召开的要素保障联席会议上进行派单,每季度末对办理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各要素保障联席部门要统筹安排要素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供给,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限时办结。
(七)项目管理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梳理所服务项目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的情况,全面排查存在的各类风险点,形成台账,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重大项目合规建设。同时按照“一项一档”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归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高位推动。各分管县领导负责分管领域重点项目包保服务工作,强化统筹调度,每月至少深入项目现场1次,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和工作进度,确保收尾项目及时完工投运、续建项目形成较大的实物工程量、新开工项目如期开工。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发展改革局作为省、州、县重点项目推进管理服务的总协调部门,要全力抓好综合协调调度工作,按月汇总、按季分析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每季度进行通报。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围绕重点项目年度推进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按月梳理重点项目推进、手续办理、项目入库等需要上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及包保服务的重点工作情况报县发展改革局。
(三)强化督查问效。对每个项目跟踪问效,实行一季度一督查,县委办督查考评中心会同县发展改革局,采取多元化督查手段、多领域督查内容、多渠道督查方式开展项目督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通知书形式下发至项目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敷衍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追究相关部门及相应人员的责任,督查结果及处理情况纳入年度考绩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