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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罗甸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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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为建立完善突发动物疫情防范应对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和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黔南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黔南州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

三、编制过程

参照《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24〕29号),草拟了《罗甸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2025年3月19日函至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2025年3月25日完成意见建议征求,收到意见建议2条,并根据反馈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25年3月29日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2025年第6次(扩大)会议研究审核,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罗甸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送审稿)》。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罗甸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传播迅速,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危害的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五、主要内容及说明

《预案》共七个章节,分别为总则、工作机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应对处置、应急保障和附则。

(一)总则

主要介绍了《预案》的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并将突发动物疫情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二)工作机制

成立县级组织指挥机构,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同时要求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组织指挥机构。

(三)监测预警:主要内容包括风险分类、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预警响应和解除预警,同时将根据疫情风险级别依次发布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四)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明确了信息报告具体要求和时限,以及突发动物疫情的先期紧急应对措施。

(五)应对处置:主要内容包括分级应对、启动响应、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明确了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审批权限和发布要求,同时对各类处置工作进行了指导。

(六)应急保障:从队伍、资金、物资等方面进行了要求。

(七)附则:主要包括预案管理、预案解释和预案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是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和防疫科普相关知识,营造群防群控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强化应急演练,提升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将突发动物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充足;四是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消毒药品、消毒设备、疫苗与诊断试剂、封锁设施和设备等应急物资。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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