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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罗甸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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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概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融合发展,破解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难题,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3〕179号)、《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24〕2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客货邮发展实际,起草形成《罗甸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

二、编制背景

(一)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的大背景下,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对运输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县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存在物流成本高、配送效率低、服务覆盖不足等问题,且农村客运、货运与邮政快递各自为政,缺乏协同合作,导致资源无法有效整合,难以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能整合农村客运、货运和邮政快递资源,实现优势互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打通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2023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3〕179号),2024年12月17日,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南州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改革实施方案》(黔南府办发〔2024〕28号),为我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改革实施方案提供了编制依据和遵循。

三、编制过程

2024年12月17日,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南州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改革实施方案》(黔南府办发〔2024〕28号),2024年12月19日,县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给予批示,要求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编制我县客货邮融合发展方案。

2024年12月20日,县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批示,要求拟写《罗甸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并送审。

我局高度重视《方案》编制工作,成立了方案编制工作,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参加编制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研读《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并深入邮政快递、客运、货运企业及乡镇、村组开展实地调研,摸清农村物流现状和群众需求,开展《方案》编制,并于3月9日形成方案初稿。

初稿形成后,于2025年3月10日,向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等多方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方案》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和建议,及时修订完善,正式确定《罗甸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快递暂行条例》(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3〕179号)(2024年1月2日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印发)、《黔南州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改革实施方案》(黔南府办发〔2024〕28号)(2024年12月17日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等文件。

五、方案结构

《方案》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工作目标

分三个阶段推进,2025年:完成县级分拣中心选址,实现乡镇和建制村站点100%升级改造,开通4条试点线路。2026年:建成1个县级分拣中心,新增5条客货邮融合线路。2027年:基本形成“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新模式。

(二)重点任务

1.建设县乡村三级融合发展站点。县级:建设综合分拣中心,拓展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电商等综合服务功能;乡镇:依托客运站、邮政营业所等设施,打造乡镇综合服务站点;村级:整合村委会、乡村商超等资源,建设“一站式”村级服务网点。

2.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模式。支持“客运+邮件”模式,鼓励客运企业与邮政快递公司合作;发展“货运班线”模式,鼓励货物量较多的边阳镇和红水河镇发展定时、定线、定点的“货运班线”模式;探索“农村客货邮+村集体”、“农村客货邮+实体”、“农村客货邮+旅游”、“农村客货邮融+农村电商”等多元发展模式。

3.提升农村“客货邮”融合服务质量。规范服务流程和收费标准,强化市场监管;优化服务效能,运用信息化系统动态调整站点布局和运行线路。

(三)保障措施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协调组织机构,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向上汇报,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优化调整工作措施,有力有序保障全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改革工作高效发展。

六、名称解释

农村客货邮+村集体:农村客货邮融合线路与村集体经济合作模式;

农村客货邮+实体:农村客货邮融合线路与实体经济合作模式;

农村客货邮+旅游:农村客货邮融合线路与旅游产业合作模式

农村客货邮融+农村电商:农村客货邮融合线路与农村电商合作模式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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