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贵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3〕1号)及《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发〔2023〕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气象服务保障罗甸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我局牵头草拟了《罗甸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提请审议,下面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二、起草依据
1.《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
2.《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贵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3〕1号)
3.《贵州气象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2023—2025年)》(黔气发〔2022〕38号)。
4.《黔南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发〔2023〕5号)。
三、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主要有起草初稿,征求意见并修改,单位党组会审议和送审,三个五个步骤。具体起草过程如下:
(一)起草初稿
气象局高度重视,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领导具体抓,组成工作专班负责起草工作,于2023年8月28日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并修改
8月28日征求各县各有关单位、州气象局各科室意见,并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共收到2个单位反馈意见建议2条,县气象局组织对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合理性修改,其他未反馈意见的单位视为无意见。
(三)单位党组会审议送审
9月14日,县气象局召开局班子会议,审议通过《方案》,最终形成《方案》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发展目标:到2025年,打好气象强基攻坚战,气象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精密监测、精准预报、精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城镇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85%,暴雨和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分别达到120分钟、45分钟,气象灾害监测率提升到90%,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气象灾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年均GDP占比控制在0.5%以内。到2035年,实现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具备全面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气象服务能力,气象服务保障综合效益大幅提升。
第二部分为夯实气象基础能力:一是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站网。2023年新建1套四要素以上自动站。到2035年实地天气雷达系统覆盖全县、多要素自动气象站覆盖乡镇、微型智能气象站覆盖重点行政村,弥补气象灾害监测盲区和经济社会重要领域气象监测空白;二是发展精准气象预报业务。2024年应用1公里智能网格预报业务系统、新一代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贵州气候监测预测业务平台,2025年不断巩固提升。逐步形成精准预报能力,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年景。三是实施精细气象服务工程。2024年和2025年逐步健全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逐步实现基于场景、位置、影响的气象服务。
第三部分为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建立气象科技创新机制。将本地气候和地理特点与防灾救灾及社会经济发展相关技术研究纳入(专项、基金等)予以重点支持。气象部门向县科学技术发展中心、州科技局报送技术研究需求,争取将研究课题、技术成果纳入省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积极申报省州科技计划项目,争取科技资金、人才支持。二是建设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积极培养优秀骨干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才精细化管理,推动气象人才队伍转型发展和素质提升。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部分为打造山地特色气象防灾减灾样板区:一是健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体系。2024年应用新一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开展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系统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布业务,逐步实现预警信息向各级应急责任人精准靶向发布。2025年持续优化完善。逐步形成高时效精细化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精准靶向预警信息发布能力。二是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统筹部署,按照气象防灾减灾防御标准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示范乡村(社区)建设。编制罗甸气象防灾减灾一张图,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综合风险区划。与住建等部门合作,开展强降雨与城市内涝的影响研究。2024年应用防灾减灾救灾决策气象服务信息支撑系统。2025年持续巩固应用成果。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保障,提高暴雨、冰雹、干旱、凝冻、雷电等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风险预报预警防御能力。三是改善人影基础设施,增强气象保障能力。围绕重点供水水库、农业坝区等增雨防雹需求,优化作业站点布局,补充完善地面机动作业力量。2025年新增移动作业系统1套,全面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在粮食安全、农业提质增效、水库增蓄水等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趋利避害能力。落实人影作业站点的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四是落实防雷减灾工作职责。将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安全监管考核,应用防雷安全监管平台,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监管部门行业协调机制。加强日常防雷安全监管,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雷电灾害物防、技防、人防能力。五是做好气候可行性论证。依据贵州省颁布的气候可行性论证目录,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基本建设审查内容,依法做好城乡规划和交通、水利、能源、工业园区等重大项目、重大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
第五部分为提升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一是提升气象为水服务能力。将气象设施纳入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健全气象为农服务体系,推进气象服务融入粮食生产各个环节。构建分区域、分作物、分灾种、分环节的粮食生产气象服务体系,提高农业气象风险预警、病虫害防治等气象服务水平。二是实施农业产业气象服务赋能行动。加强农业天气指数保险服务,持续推进农业天气指数保险应用。2023年建设1套全要素气象监测站,搭建智慧农业气象服务云平台。2024年和2025年持续推进农业监测站点建设和完善服务平台功能。三是强化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支撑。在重点农业园区(坝区)、农业产业示范基地等增加农业气象自动监测站和提升监测要素,加强对我县蔬菜基地的气象服务。
第六部分为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一是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加强气候变化监测和气候承载水平评估能力建设,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做好气象服务保障。二是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推动气候资源转化为发展动力,助力形成罗甸独有的经济产业,支持“阳光罗甸·康养湖城”品牌创建,挖掘山地特色气候资源,配合打造“罗甸—平塘—都匀”气候生态走廊、气候康养示范区。
第七部分为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合力。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切实履行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二是统筹规划布局。统筹气象设施布局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把所需气象设施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和工程项目,促进气象资源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推进气象领域产学研用融合发展,实现供需适配、主体多元。三是加强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严格实施公众气象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四是加强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实施方案的监督落实,每年向县政府书面报告推进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罗甸县气象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