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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罗甸工业园区培育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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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审核方案》的背景

根据《贵州省开发区条例》《贵州省省级开发区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贵州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罗甸工业园区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各项工作,努力争创省级经济开发区,助推罗甸工业园区提档升级和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审核方案》的必要性

截至2022年底,共有务正道煤电铝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天柱工业园区、榕江工业园区、长顺工业园区、钟山工业园区、石阡工业园区、罗甸工业园区等7个园区纳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培育对象,其中六盘水水月工业园区、长顺工业园区综合经济能力排名靠前,切实抓好罗甸工业园区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各项工作,急需制定本《方案》,力争用2年时间,顺利完成省级经济开发区创建工作。

三、预期效果

一是规范园区企业生产经营,增强园区企业管理水平,加强企业服务力度,切实提高园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强化园区企业招商引资力度,招引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三是建成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做大现代能源首位产业。四是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助推企业成果有效转化。打造一流的园区营商环境,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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