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民网省长留言板、省政府门户网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平台、多彩贵州网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平台、贵州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互联网平台)留言工作,明确留言办理责任、强化过程管控、保证办理质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互联网平台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罗甸县互联网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机制(试行)》。
二、出台的意义
“互联网+督查”的推出,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加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是督导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法规的制度化手段。通过“互联网+督查”形式,让更多人民群众参与到督查中来,把互联网打造成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解决群众诉求方面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同时还可以便捷高效回应群众关切,从而更好地推动督查工作开展。
三、制定过程
《罗甸县互联网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机制(试行)》由县政府办公室起草。2023年2月28日,县政府办公室对《罗甸县互联网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机制(试行)》初稿进行合法性审核后鉴定不属于规范性文件,同时在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意见建议后,进行了修改完善。3月3日按照规定程序审定后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罗甸县互联网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机制(试行)》共六章二十条,第一条至第二条明确了办理机制和原则;第三条至第六条明确了办理类别;第七条至第十条明确了办理流程;第十一条至第十六条明确了办理要求;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明确了工作保障;第二十一条为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