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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学前教育的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分别是?
发布时间: 2024-07-30 来源信息: 罗甸县农业农村局
(1)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资助标准为800元/生·年。(2)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对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在园儿童(不含县城),每生每天提供3元(600元/生·年)的营养膳食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