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及各类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现把申请职业病诊断所需材料告知如下:
1.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所填内容不能涂改);
2.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及既往病史证明(所填内容不能涂改);
3.劳动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岗位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如无检测报告请单位出具证明说明情况);
4.身份证复印件;
5.职业健康检查表(体检表);
6.申请诊断尘肺病的,需要两张胸片(规格14 ×14),且胸片间隔时间须半年以上;
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8.申请其他职业病的需提供相关检查报告单。
注:以上资料非劳动者亲自提交,请附加一份劳动者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诊断机构: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机构地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沙包堡镇七星路7号
咨询电话:0854—831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