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乡的相关信息,特编制《凤亭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乡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乡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乡政府各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乡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和制度;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乡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工作安排、相关政策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乡政府各站所(办、部门)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督查情况;脱贫攻坚、教育、合作医疗、住房保障、住房保障、社会兜底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乡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乡人民政府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乡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
除乡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凤亭乡政务服务大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公开形式
(1)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http://www.gzluodian.gov.cn。
(2)通过广播、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乡政府设有政府信息公示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凤亭乡政务服务大厅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乡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提出申请
(1)向凤亭乡政务服务大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凤亭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凤亭乡政务服务大厅领取,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凤亭乡政务服务大厅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凤亭乡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凤亭乡政务服务大厅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3)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凤亭乡政务服务大厅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4)凤亭乡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三、工作机构、时间、地点
单位名称:凤亭乡政务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凤亭乡政府服务大厅一楼
邮政编码:550109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854-7770068
四、监督方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凤亭乡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凤亭乡政务服务大厅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凤亭乡政务服务大厅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凤亭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意见的,可向罗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罗甸县纪委县监委投诉。